11月17日,湖北发改委发布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通知。其中,湖北省此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后的各时段总时长不变,但将此前10:00-15:00的高峰时段改为低谷时段。
湖北省峰谷分时电价峰、平、谷时段划分调整后为:
尖峰时段:7月、8月 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
平时段:00:00-2:00、5:00-10:00、15:00-16: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2:00-5:00、10:00-15:00(共8小时)
同时政策还提到,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 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
本通知自2024年起执行,有效期1年。
原标题:白天5h低谷时段!湖北调整工商业电价征求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