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共享储能租赁项目招标
日期:2023-11-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yu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1月27日,中国华能集团发布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共享储能租赁项目招标公告。公告显示,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位于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项目装机容量为40兆瓦,根据重庆市能源局项目核准及并网的相关要求,作为保障性并网项目,需按装机容量10%的比例配置储能(时长1小时),服务期5年,为满足上述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共享储能租赁服务进行招标。

公告如下: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共享储能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1-2-556)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

1. 招标条件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共享储能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重庆巫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位于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项目装机容量为40兆瓦,根据重庆市能源局项目核准及并网的相关要求,作为保障性并网项目,需按装机容量10%的比例配置储能(时长1小时),服务期5年,为满足上述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共享储能租赁服务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储能电站并入重庆电网的证明文件(附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原标题:华能重庆巫山红椿风电二期项目共享储能租赁项目招标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华能集团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