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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分布式光伏项目被按下“慢进键 ”,如何破局?
日期:2023-11-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huameng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国内多个省份相继发布了相关政策文件,决定暂停、暂缓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和并网。

11月28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光伏行业的关注。该通知(征求意见稿)内容详细规定了对不同等级受限地区的已建成、已开工、已备案未开工以及未备案项目的处理方式。

辽宁省对受限地区的光伏项目临时“封号”

据辽宁省发改委最新发布的《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根据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黄色、红色等级的受限地区需要采取措施来管控已建成和已开工的项目。已经投资并建成的项目,电力公司要尽可能地进行接入。对于那些已备案但尚未开工的项目,电力公司将告知暂缓建设。至于未备案的项目,则需要等待电网承载力改善后再进行备案工作。

辽宁省不仅仅是在省级层面上有所动作,部分市、区也发布了类似的文件,暂缓、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进程。 营口市发布的《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暂缓全市新增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在此通知发布后,市供电公司暂缓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申请。辽中区也发布了《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来进行施工备案。

6省分布式光伏项目被按下“慢进键 ”


除了辽宁省,今年河南、江西、湖北、广东以及湖南等五个省份也发布了暂停、暂缓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并网的政策文件。

河南省《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明确红、黄、绿区域,优先支持绿色区域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而黄、红区域内的项目则需要等待消纳条件满足后再行开发建设。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光伏消纳和并网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红色预警地区暂停户用光伏并网,企业租用屋顶开发的户用光伏则要按非自然人管理或暂停接入,任何项目未经三级审核不得出具消纳意见。

湖北省《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存在接网消纳困难的区域暂停备案,并在改善之后重新开放。

广东省在《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未按要求配置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原则上不予调度、不收购电力电量等措施。

湖南省《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违规备案项目的不予并网操作,严格规范了备案流程。

分布式光伏的好时候过去了?

这一系列暂缓备案、建设的政策举措,引发了市场和行业的热议。虽然暂时看似陷入迷茫,但也可以从中看到一些积极的迹象。

首先,这些政策显示了政府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的高度关注。通过对接入条件和承载能力的评估,加强了对电网资源的合理规划和管理,有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备案的暂缓并不等于对分布式光伏行业的否定。相反,政府在规范备案流程、优化项目分布方面下了一番功夫,为日后的发展奠定了更加稳固的基础。

此外,暂停备案也为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创造了机会。有利于各级审批部门对现有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升行业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 虽然多省分布式光伏暂时被“封号”,但相信这一切只是为了更好地迎接“解封”时刻。分布式光伏行业将迎来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原标题:6省分布式光伏项目被按下“慢进键 ”,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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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能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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