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市政府网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 2025 年,盐城新型储能电站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全市独立共享新型储能项目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 161 万千瓦,其中, 2024 年 6 月底前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 80 万千瓦。到 2027 年,全市独立共享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 181 万千瓦。独立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 严禁设置在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 经营场所规划区域内,电站本体所在站房建筑外墙或集装箱外表 面距离周边建筑物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规划区域防火距离不得小于 50 米。
支持海上风电开发企业在海上风电场并网接入点周边建设 独立共享新型储能电站,开展“海上风电+储能”建设。大力发展电源侧储能,支持光伏电站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 调节性能和经济性等实际因素,在电站内部配建新型储能设施, 开展“光伏+储能”建设,改善光伏电站出力特性。鼓励发展用 户侧储能,支持企业用户和产业园区自主建设储能设施,缓解电 网高峰供电压力。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加快“新能源+储能+微电网”应用,努力构建以绿色电力供应为主的园区级新 型电力系统。
原标题:江苏盐城独立共享储能装机:到2025年1.61GW;2027年1.81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