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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布式电源接入适用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日期:2023-11-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xin_yj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1月27日,四川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印发《四川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

《细则》指出,对分布式电源等符合国家要求建设的发电设施,除保证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的必要技术要求外,接入适用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常规电源及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及限制类项目已列入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力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项目或已纳入省级及以上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年度实施(开发建设 )方案的项目;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应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调峰能力的配置要求,鼓励自建、合建或购买一定比例和时长的调峰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接入增量配电网的电源项目,应满足国家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

分布式电源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业主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业主应与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所有人签订合作协议;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分布式电源配置定比例和时长的新型储能,提升分布式电源的消纳和并网友好性;分布式电源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

详情如下:






































原标题:四川:分布式电源接入适用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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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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