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濮阳县人民政府发布《中共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通报》中提出,县机关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未能发挥节能补助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引导县直单位等公共机构利用先进科技成果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其中,光伏发电工作推进乏力。2021年根据《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行动方案》(豫发改新能源〔2021〕721号)要求,将濮阳县列为全省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试点县,要求力争3年左右时间实现公共机构建筑屋顶面积利用率力争达到50%,目前,时间过半,濮阳县还没有建成一处光伏发电场所。
整改成效:濮阳县节能办印发《濮阳县县直党政机关建筑屋顶面积汇总表》,对全县公共机构建筑屋顶面积进行测量,目前已完成测量,屋顶面积共计68127平方米。为促进全县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工作,节能办工作人员与发改委工作人员积极沟通,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落地。通过各方面努力,目前,原职业高中办公区屋顶光伏改造项目已铺设电缆并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中;庆祖镇已完成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其他单位的楼顶光伏发电安装也在积极推进中。2023节能宣传月期间,向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学校宣传国家屋顶光伏发电政策,大力支持各公共机构建设屋顶光伏发电。
相关内容如下:中共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1日至5月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18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3.推广应用新能源不力。县机关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未能发挥节能补助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引导县直单位等公共机构利用先进科技成果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1)光伏发电工作推进乏力。2021年根据《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行动方案》(豫发改新能源〔2021〕721号)要求,将我县列为全省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试点县,要求力争3年左右时间实现公共机构建筑屋顶面积利用率力争达到50%,目前,时间过半,我县还没有建成一处光伏发电场所。
整改成效:县节能办印发《濮阳县县直党政机关建筑屋顶面积汇总表》,对全县公共机构建筑屋顶面积进行测量,目前已完成测量,屋顶面积共计68127平方米。为促进全县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工作,节能办工作人员与发改委工作人员积极沟通,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落地。通过各方面努力,目前,原职业高中办公区屋顶光伏改造项目已铺设电缆并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中;庆祖镇已完成屋顶光伏发电建设,其他单位的楼顶光伏发电安装也在积极推进中。2023节能宣传月期间,向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学校宣传国家屋顶光伏发电政策,大力支持各公共机构建设屋顶光伏发电。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毕。
原标题:通报!光伏示范村长期不装电站,巡查组: 立即整改,加快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