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江西省能源局就《关于进一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1、红色区域不限制备案!电网强化改造,做到“应并尽并”,投资者自担风险
之前河南、安徽、辽宁等多个省份,对于接入预警红色区域,采取停止备案的方式。此次江西省文件,在此有所突破,文件明确:
优先支持绿色区域内的项目的建设,但不应将预警信息作为限制项目开发的依据。对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和消纳矛盾突出的区域,电网企业要加大电网薄弱环节的强化改造,积极借鉴行业先进经验,采取科学的调控技术和方法做到“应并尽并”。
1)可以通过储能、集中汇流等措施提高承载力
鼓励屋顶分布式光伏通过储能等手段提高调峰能力。在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黄色、红色的区域,可通过配建储能(包括租用、异地配储等模式)、集中汇流等措施提高电网承载力。
对于集中、连片开发的城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其它不具备低压接入条件的地区,光伏开发主体应优先采用10 千伏汇流模式接入电网。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 研究构建分层分区差异化协调优化控制技术,实现集中、连片开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群调群控。
电网企业要继续按照“欢迎、支持、服务”的原则 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服务,持续研究降低屋顶分布 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系统成本,积极构建良好的电力市场生态, 要将消纳红色区域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以及推动新能源市场化发展的主战场,多措并举保障电网系统安全。支持在屋顶分布式光伏接入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供推广的经验
2)对投资者做充分的预警
在此同时,要对投资者进行预警,文件提出:
针对接入消纳存在 风险的户用光伏项目,电网在备案服务中要出示风险提示函,并与备案主体进行确认;
新能源开发主体要遵循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 电力消纳预警信号提示的利用率风险,自主决策是否开展项目申报并承担相关风险,主动承担调峰义务,自愿接受电网调度,承 诺承担因无法及时接网以及发电运行利用率下降影响项目收益 的风险。
2、及时清除“僵尸”项目,腾出电网容量空间
当前,电网计算剩余容量基本采用的规模为:投运规模+备案规模
但实际上,大量备案项目最终无法落地,造成接入容量浪费,为了更准确的判断剩余的容量,文件明确:
1)备案文件应当载明备案有效期,超过有效期限未开工的项目自动失效
2)因不可抗因素导致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小于备案规模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当指导备案主体对项目进行变更备案
3)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在纳入建设规模后一年内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超出时限或确认无法推进的项目,应及时予以清理,并与当地电网企业衔接,以腾出接入空间。
3、保障项目获得绿证收益
各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 时建立完善项目建档立卡信息,保障项目获得绿证和参与绿电交 易的权益
4、充分做好分布式光伏进入电力市场的准备
各地、各单 位要充分认清形势,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面进入电力市场的准备。新能源开 发主体要考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后的可能交易模式,在充分研判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审慎开展投资决策。
5、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各地要持续优化新能源发展环境,防止无序竞争、 恶性竞争,防止出现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防止用行政命令将屋顶分布式光伏强行纳入到单一开发主体,确保市场秩序的规范有序。
6、规范户用光伏项目安装
要树立户用光伏协调发展理念,鼓励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 会同城乡规划部门结合户用屋顶建筑情况和有关城乡规划合理引导屋顶光伏安装,不应一昧追求装机容量而导致出现组件投影 面积大于屋顶面积等现象,光伏组件安装应与房屋建筑协调得体,不得影响建筑物安全和建筑风貌
文件原文如下:
原标题:江西首提:红区不应停止备案,探索汇流+储能提高承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