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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yu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4月13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 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能建尽建”原则,通过绿色通道纳入建设计划。对已列入规划项目库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由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妥善做好衔接。

为安全经济配置系统灵活性资源,2023年首批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优先支持以下方向:

(一)优先支持煤电和新能源联营项目和已建设的“新能源+储煤”项目。

(二)优先支持探索新能源发展新技术新路径的项目、新能源产业链骨干企业开发的项目、同步建设氢能等新技术示范的新能源项目(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计划书,并出具必要支持性文件)。

并网要求方面,为便于电网接入,申报竞争优选的项目应同步落实调峰能力(火电灵活性改造,10%、2小时储能等)。需要新建接网工程的项目,其接网工程应已纳入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万千瓦。风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3年内建成;光伏发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1年内建成。逾期未建成的项目,不再保证其接网消纳。 

原文如下:


原标题: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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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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