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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按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 10%,2小时配置储能
日期:2022-11-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yu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11月2日 ,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明确,按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 10%(挂钩比例可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自建或购买储能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煤电新能源(火风光)一体化多能互补发展,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推动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11月15日前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18275679670;

电子邮箱:gznyjdlc@163.com

附件:关于推动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能源局

2022年11月2日

原标题:贵州:按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 10%,2小时配置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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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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