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一则公示,名为《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陇鹏光伏科技组件工厂生产加工项目的公示》。
根据公示文件中的《陇鹏光伏科技组件工厂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11月24日在对陇鹏光伏科技组件工厂调查时,发现建设单位已建设的1条光伏组件生产线未经生态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根据2023年11月27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23〕20号(见附件),责令嘉峪关陇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整改项目现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并补做相关环保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项目备案建设内容,此项目设计建设10条光伏组件生产线,年产5GW光伏组件。由于项目生产场地为租赁嘉峪关市楼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因嘉峪关市楼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条件限制,建设单位租赁的现有35745.0m2不足以建设10条光伏组件生产线,同时也因市场条件以及公司运营投资情况,建设单位决定保留现有已建设的1条光伏组件生产线,年产500MW光伏组件,剩余9条光伏组件生产线不再建设。
原标题:某光伏组件企业擅自开工建设 被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