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内容显示:
钦州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建设的京能钦州长城百万千瓦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150MW)光伏发电项目,未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违反相关条款,经多次催促,仍不按期限补办手续。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决定对其处以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某公司150MW光伏项目未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被罚
日期:2023-12-14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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