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公告,深交所再次向金刚光伏下发关注函,对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拟免除公司对其债务合计33,585.00万元的偿还义务一事表示关注。
2023年12月14日,金刚光伏及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与欧豪集团签订《债务转让协议》,吴江金刚将其对欧昊集团尚未清偿的债务合计33,585.00万元转移给公司,与本次债务豁免金额相同。
同时,根据《债务豁免公告》,本次债务豁免为欧昊集团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豁免。
深交所要求公司逐笔列示本次欧昊集团对你公司所豁免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形成时间、形成原因、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欧昊集团是否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债权人资格;若有关债务因吴江金刚接受欧昊集团借款所产生,请说明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利息、借款用途、归还及展期情况。
同时,深交所认为该行为可能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风险,要求公司披露吴江金刚的股权结构,说明公司与吴江金刚于2023年12月14日签订《债务转让协议》的原因和背景,有关债务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协议生效条件。
同时核查并说明吴江金刚向公司转让债务、公司向欧昊集团定向发行股票是否与本次债务豁免协议构成一揽子交易。
此外,针对金刚光伏在18日发布的定增预案,深交所要求金刚光伏结合目前货币资金、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等情况,说明在短期内终止后再次启动定向发行事项的具体原因,公司融资决策是否审慎、合理。
金刚光伏在2023年8月17日拟向欧昊集团发行不超过64,800,000股股票;11月6日,该定增方案被公司主动终止;12月18日,公司再次发布定增预案,拟向欧豪集团发行不超过64,80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3,89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原标题:免除3.35亿债务?金刚光伏连夜再收关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