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自2024年1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详情如下:
郫都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为深入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工业强区战略目标,特制订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项目招引落地
(一)支持引进重大产业化项目
对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经认定符合郫都区产业发展导向,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的,投产当年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自实际运营之日起,连续5年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贡献给予一定奖励,前两年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当年地方经济贡献,后三年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当年地方经济贡献的50%。
(二)奖励招商引资
对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区内以商招商企业,新引进重大产业化项目落地郫都区的,经认定后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奖励在项目按协议约定全面竣工投产后兑现。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三)鼓励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突破,对企业产品通过国家、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的,按照国家、省、市支持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认定的,按照最高支持金额奖励。对获得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资金的,按上级补助资金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配套补贴。
(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按级别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服务开放共享
鼓励郫都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开放共享中小试、检验检测、高性能算力等公共服务平台和科研仪器设备,面向区内无资产关联企业提供服务,单个平台按照年度实际提供服务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贴。
三、推进产业建圈强链
(六)鼓励上下游协同发展
对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企业,直接从郫都区内无资产关联的企业采购工业产品或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达5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1%给予企业支持,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经济贡献。
(七)支持企业供应链开放
支持纳入成都市“链主”企业评选名单或成都市“链主”企业培育清单的企业开放供应链体系,对和区内工业企业签订采购合同的(单个企业实际累计履约金额需在500万元以上),按实际履约金额的2%给予产业链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4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经济贡献。
(八)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
对新引进的符合全市产业建圈强链重点产业链的单个链主型项目、单个关键链属项目、“链主+链属”型项目或“卡脖子”技术的项目,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予以重点支持。
四、鼓励企业转型发展
(九)鼓励技术改造
对符合郫都区产业定位,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入200万元以上的技改备案项目,按设备实际投入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
(十)支持企业上云
支持企业上云用平台,根据企业上云星级,按照市级补助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对通过国家评定机构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按照市级资金补助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一)鼓励智能化改造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对首次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或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领域优秀场景的企业,按市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配套奖励。
(十二)支持企业信息化升级
鼓励企业实施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生产装备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等应用项目建设,对项目总投入50万元以上,且信息化投入占比20%以上的信息化应用项目,按项目信息化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三)鼓励绿色化改造
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对获得省、市节能节水专项资金补助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获得最高补助金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配套补助。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按获得市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扶持。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对纳入省、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同时获得省、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按照获得省、市专项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扶持。
五、提升企业竞争力
(十四)龙头企业培育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10亿元、5亿元(计税收入)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五)支持企业上榜
对新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四川省“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企业,按国家、省、市对称号奖励资金最高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对获评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十六)鼓励企业升规
鼓励中小企业及早入规,对首次月度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小升规”方式入规的,且入库当年实现产值正增长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进规当年起连续两年年度营业收入均保持在15%、20%以上增速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稳规奖励。
(十七)鼓励企业稳增长
对每个季度实现产值同比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季度总产值同比每增长500万元,给予企业或企业管理团队1万元激励资金,单户企业每季度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六、支持企业提高知名度
(十八)支持企业参会参展
对参加国际性大型专业展会或参加国家部委、省市政府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举办的展会展销活动的企业(含蜀绣企业),按参展费的50%给予企业单次最高5万元的补贴,单户企业全年累计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十九)支持企业扩大出口
对郫都区内企业产品年出口额达100万美元以上的,按年出口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二十)加强品牌质量建设
对新获得欧盟、美国、日本等国际质量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级或市级政府质量奖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即第一起草单位)制修订工业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扶持资金;参与制修订上述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
七、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二十一)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1.支持氢能源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对购置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的公交、物流、环卫等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用户,单车运行里程达7500公里以上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10%进行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企业储能电站建设
支持工业企业利用储能电池建设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按储能电站的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2元/kWh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3.支持重大专题活动
对举办新能源产业相关的峰会、论坛、展会等活动,以及新能源产业相关展馆的运营方,经认定,按企业投入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二十二)支持食品产业转型发展
1.鼓励开展质量认证
推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对首次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支持开发预制菜产品
支持食品工业企业开展预制菜产品种类开发,对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增速实现正增长的“大单品”,按照当年实际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的奖励。
3.加快冷链设施建设
鼓励预制菜食品工业企业新(改)建冷藏(冷冻)库,配备冷藏运输车辆和终端销售冷藏设备,对新(改)建的500平方米及以上容量的冷藏(冷冻)库,按新增固定资产投入总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贴。
(二十三)支持软件产业规模化发展
1.支持软件企业做大做强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的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75%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2.支持组建软件企业
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剥离软件业务,在郫都区设立独立法人软件企业,对新成立、经营良好、一年内软件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占比75%以上的软件企业,按照软件业务收入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3.支持引育软件人才
支持软件企业引进软件专业技术人才。对符合条件的软件行业入库企业新全职引进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软件专业技术人才,年薪达到上一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的,给予每人6000元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软件行业入库企业新全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软件专业技术人才,年薪达到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及以上的,给予每人12000元一次性补助。享受补助的上述人才需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未享受区内其他人才政策。每户企业每年最多补助5名软件专业技术人才。
(二十四)支持蜀绣产业创新发展
1.支持蜀绣高层次人才发展
新引进或获评的蜀绣领域国家、省、市工艺美术大师,且在郫都区内全职工作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2.鼓励产品融合创新
鼓励蜀绣原创作品设计和文创产品开发,通过结合其他艺术门类和跨界品牌合作等多种方式,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奖项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蜀绣与时尚、旅游、影视、游戏、食品等产业跨界融合,经主管部门认定,按产品全年销售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3.支持蜀绣研发创新
对进入市级及以上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轻工纺织项目库的蜀绣类项目,按获得市级以上最高补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配套补助。
八、强化要素保障
(二十五)加强数据赋能支撑
对自建数据服务平台、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提供对外服务的企业,按照市级补贴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配套支持。鼓励企业或机构建立公共开放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和数字化开源社区,按照市级补贴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配套扶持。
(二十六)降低企业贷款成本
对符合市级贴息条件的企业,在获得市上贷款贴息后,按获得市上贴息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配套扶持。
(二十七)支持工业企业上楼
对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租赁多层厂房的,自签约入驻之日起落地满一年,且达到协议约定条件后,按照年度实际租金的50%给予项目主体连续三年租房补贴,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经济贡献。
(二十八)建立企业信息联络员制度
对按月及时提供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资料,不迟报、漏报且质量符合要求的联络员,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联络员适当补助;每年对信息联络员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工作先进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奖励人数不超过联络员总数的10%。
(二十九)对重点企业给予表彰
对获得区委区政府评定的杰出企业、优秀企业、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给予一定金额奖励。
九、附则
(三十)本政策所扶持对象为工商(民政)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均在郫都区内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含为工业企业提供生产性服务的企业和机构)。区内与本政策重叠的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且不重复享受。
(三十一)本政策遵循“企业自主申报、园区(街道、镇)
初审、相关部门复核、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审核、政府审定”的工作程序,对扶持项目进行认定执行。
(三十二)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和发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三十三)本政策内所称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经济指标是指项目申报主体企业的年度指标。该指标不包含合并会计报表中,注册和税收关系不在郫都区的被合并单位的年度指标。本政策中表述“以上”的除特别标注外,均含本数。
(三十四)本政策由郫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政策自2024年1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郫都区其他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原标题:四川成都郫都区工商业储能给予0.2 元/kWh的奖励,最高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