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企业需承诺对铺设光伏的牛棚及附属物进行回购、承担牛棚及附属物占地涉及的土地租金(农业设施用地)、牛棚及附属物的使用权归产投公司;承诺同意县产投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有股份。
详情如下:
牧光互补合作开发模式洽商工作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将畜牧业与光伏发电有机结合,形成“棚上发电,棚下养牛”的立体光伏发电、畜牧养殖新模式,充分利用利辛县光伏资源,结合当前市场开发实际,本着规范高效、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原则,现诚邀有投资实力和投资意愿的企业参与合作开发实施模式征集工作。具体如下:
一、概况介绍
1.光伏容量规模。
利辛县现有肉牛养殖企业在满足新能源相关政策的条件下,预计可以铺装光伏总装机容量约为400MW(具体以实际为准)。
2.开发模式。
2.1对养殖牛场屋顶光伏资源进行统筹,采取竞争性方式确定光伏企业开展意向性合作;
2.2合作模式:由光伏企业对铺装光伏的牛棚及附属物采取回购的方式获得产权,再将牛棚及附属物返租给养殖企业;
2.3开发计划及合作期限:暂定25年(含建设期),具体运营时间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以实际协议为准。
二、参与征集响应的光伏企业要求
参与征集的光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1-4)条: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信誉要求:参与征集响应的光伏企业(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子公司)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2.1参与征集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2参与征集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承诺对铺设光伏的牛棚及附属物进行回购、承担牛棚及附属物占地涉及的土地租金(农业设施用地)、牛棚及附属物的使用权归产投公司;
4.承诺同意县产投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有股份;
5.本次征集活动不涉及项目外的产业配套和项目外投资落地要求,参与征集企业须充分测算并考虑提供的方案未被采纳的风险。
三、征集工作时间及地点
1.征集工作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17时00分。
2.征集材料提交方式:参与征集工作的企业将书面材料(扫描件盖章)在征集工作截止时间前发送至jmrhzx01@ah-inter.com。
3.征集材料相关要求
3.1参与征集企业可以采用征集参与书(word)形式;
3.2相关材料需至少包含内容:①企业介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集中式光伏投资运营业绩及证明材料、参与征集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近1年社保证明等;②对本次征集工作有关内容的承诺;③其他建议或说明;
4.其他事宜说明:确定参与本次征集工作的相关单位须在2024年1月12日17时00分前将参与征集工作的确认回执发送至jmrhzx01@ah-inter.com邮箱(格式自拟)。征集主体将与评审确定的意向合作光伏企业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四、评审方式
由征集主体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征集响应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企业数量超过6家时,选择排序靠前的3家企业进行合作意向签订,当企业数量少于或等于6家时,选择排序靠前的2家企业进行合作意向签订。
五、联系方式
征集主体: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利辛县前进路98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58-8813118
承诺函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我单位已仔细研究了牧光互补合作开发模式洽商工作的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按贵方的合作开发模式进行合作。
2.我单位承诺对铺设光伏的牛棚及附属物进行回购、承担牛棚及附属物占地涉及的土地租金(农业设施用地)、牛棚及附属物的使用权归产投公司。
3.我单位承诺同意县产投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有股份。
4.我单位承诺,所递交的相关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其他补充说明)。
企业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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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年月日
原标题:开发项目先买牛棚!安徽某县征集牧光互补光伏项目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