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每公顷提高2.4287万元!云南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公布!
日期:2024-01-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日前, 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征收土地补充公告。公告指出,云南省于2023年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3年11月9日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

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2月22日按照“2020年区片综合地价”完成了征地前期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相关要求,经核实,该项目申请土地权属、土地面积、地类面积均未发生变化,征地补偿标准需按照“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根据公告文件,本次光伏用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登记表、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青苗补偿登记表无变化,因采用“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补偿总金额(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增加2.4287万元。

根据此前的公告,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征收面积为0.8424公顷,共涉及1个乡1个村1个村民小组。 

原标题:每公顷提高2.4287万元!云南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公布!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国际能源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