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黄海燕决定逮捕!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海燕涉嫌受贿一案,由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海燕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华能”)创立于1985年,主营业务包括电源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金融、煤炭、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经营及管理。目前,中国华能拥有58家二级单位、480余家三级企业,5家上市公司。
其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于2007年9月28日挂牌成立,是中国华能在吉林省设立的全资区域公司,是华能集团在吉林省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主体。所辖企业包括九台电厂、长春热电厂、松原热电有限公司及位于吉林省白城市的新能源开发中心等。
截至2023年6月底,吉林分公司总装机容量455.52万千瓦,约占吉林省总装机容量的11.07%,清洁能源装机容量236.52万千瓦,占公司总装机容量51.92%,在吉林省内四大发电集团中占比达32.07%。
原标题:华能分公司原副总黄海燕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