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位于山东胶东上合示范区,尚德大道与黑龙江路交叉口220kV 变电站东北侧约200米。项目共建设20个储能单元,采用户外安装的方式,并就地升压至35kV,其中:9个储能单元由14个186kW/372kWh分布式储能模块组成;11个储能单元由13个186kW/372kWh分布式储能模块组成。
原文如下:
胶州市尚德大道储能及充电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储能单元、升压站、充电终端及配套 设施等工程。规划拟建储能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0MW/100MWh,共建设20个储能单元,采用户外安装的方式,并就地升压至35kV,其中:9个储能单元由14个186kW/372kWh分布式储能模块组成;11个储能单元由13个186kW/372kWh分布式储能模块组成。
建设110kV 升压站1座及配套设施,安装充电终端120套,含生活区总用地面积约22亩。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2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2.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委派。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力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上三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设计费2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投资额18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上三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4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同类:上三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4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原标题:50MW/100MWh!山东胶东储能及充电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