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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近两月 各光热示范项目进度差距开始拉开
日期:2016-11-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che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距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电价和名单落地已近两月,距2018年12月31日还剩26个月,届时未能建成投运的示范项目恐将无法享受1.15元/kWh的电价补贴政策。在这一时间天花板下,各示范项目的工期压力都很大,唯一能做的是尽可能地快速推动各项工作进程,留下足够的冗余时间。

现实情况是,自示范项目政策落地至今,已动工建设的仅中广核德令哈50MW槽式电站和中控德令哈50MW熔盐塔电站这两个项目。其余各项目的进度均各有不同,同时又具有一些共同点。而其进度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其投资主体不同,造成了其在推进项目开发的方式上产生了不同。本轮示范项目按其投资主体不同可粗略划分为两个类别,即以国企为投资主体的项目和民企为投资主体的项目。

国企:进展缓慢项目投资决策难下

“公司内部这两个月来一直在重新核算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这个不算清楚,很难让集团领导层面下定投资决心。我们也很着急,但急也没用。”供职于某国企的一位中层领导如是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企主导开发的示范项目当前的普遍状态:在焦虑中等待上级的投资决策。

没有下定投资决心,当初为何要申报示范项目?事实上,在申报示范项目之时,由于时间过于仓促,大多数国企在申报项目时并未获得集团层面的首肯。其报的心态只是先申报了再看,况且是否入选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彼时,不少项目在极短时间内突击完成了可研等部分前期工作,在项目真正入选之后,其才开始认真研究项目的投资可行性,对于动辄数十亿元的光热发电项目投资,如果因可行性研究不足而做了错误的投资决策,相关领导将被追责甚至降职或免职。

另外,国务院办公厅今年8月份发布的《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在国企发展历程中第一次提出“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更让国企的管理层在项目的投资决策上谨小慎微。

当然,国企在光热发电这种项目的投资上持谨慎态度也有这个行业自身的原因。光热发电项目投资额巨大,且对所有示范项目业主而言均属首次开发商业化规模级别的光热电站,投资回报率算不清楚,投资风险较大,而国企对项目投资风险的管控要求又较高,在当前的电价政策下,需要拿出一个实际的可以“说服”高层领导的投资回报分析。但实际情况是,因无实践项目经验和可参考案例,几乎没有人可以给出一个具有极强说服力的结论,保证项目实施后可以百分之百地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在20个示范项目中,以国企为投资开发主体的项目共计9个(见下表),但囿于上述原因,除正在建设的中广核德令哈项目外,其余8个项目均仍在走投资决策流程。

这其中,与示范项目名单发布时对各项目的基本信息介绍不同的是,国电投黄河公司德令哈电站正在将其技术路线变更为熔盐塔式,目前各方正基于此进行方案修改,项目的投资可行性分析也将因此技术路线变更而变更;原内蒙古中核龙腾新能源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导热油槽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的投资主体也发生了变化,华北电力设计院依托中电工程集团的资本控股该项目,将成为该项目第一大业主单位,该项目也由此前的民营投资主体变更为国企。

由此来看,在国企资本主导的示范项目中,中国电建和中国能建旗下公司分别将主导投资开发一个和两个示范电站,而五大发电集团中仅国电投和华能各自开发一个项目,国华电力和中广核作为发电集团的四小豪门之一分别持有一个示范电站,三峡新能源和中节能则作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的国企代表各自持有一个项目。

国企持有的项目虽然在投资决策方面流程复杂,但其共同的优点在于一旦其决定投资,在资本方面要比民企主导的项目强大的多。资本金方面,其依靠自有资本完全可以解决,资本金之外如需贷款,国企在信用、可担保资产等方面都要优于民企,难度相对要小很多。

民企:进度更快多受制于融资问题

目前来看,以民企为投资开发主体的示范项目共有11个(见下表),其中有部分项目也正在寻求强有力的国有资本作为项目融资合作方,未来不排除部分项目的投资主体变更为国企的可能性。

民企在示范项目开发的推进上速度相对更快,除极个别项目之外,多数民企项目在申报示范项目时就已下定了投资决心。政策出台之前,这些项目的前期工作做的已经十分扎实,这使得其在政策出台之后可以快速展开项目建设工作。

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是,中控德令哈50MW电站已经完成融资并正式开建,中海阳玉门50MW电站、华强兆阳张家口50MW电站、中信张北50MW电站等项目均已完成融资并有望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开建。为确保在2018年底前实现投运,这些项目方为项目开发列出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表,以确保在各个时间节点完成既定工作。

民企为主体开发示范项目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解决项目融资问题,首先是资本金的募集,最低20%的资本金要求业主至少要拿出3亿元左右的自有资金,除了个别资本实力强劲的民企外,多数民企项目方仍需通过联合其他项目投资方。另外80%的项目投资一般情况下采用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因光热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目前并无足够数据可以佐证,银行一般会要求贷款方提供资产抵押,这对实力一般的民企而言也较难满足。

从目前已解决融资问题的部分民企项目来看,中控德令哈项目依托其经过实际项目案例验证的自有技术体系和中控集团的良好信誉等完成了项目融资,这得益于其多年来的积累和投入,具有不可复制性;首航节能敦煌项目和中海阳玉门项目则依托其上市公司平台在资本市场上的影响力完成融资,相对快捷很多;中信张北项目则早在2015年底就通过联合泰州银建、中广核太阳能、前海华建、中证信业及沈阳亘古等多家资方完成了资金募集。其它民企项目或已完成了资本金的募集,或正在推进项目整体融资,但也有极个别项目在寻求转手。

光热项目融资并非必须拿到100%的项目开发资金后方能启动,一般情况下,在项目的技术方案大体确定后,项目方在完成20%的资本金募集后,即可开始正式动工建设,后续资金的到位则根据项目进度时间表预先安排。光热发电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对大额资金的需求也是间断性的,比如大批量设备采购的集中交货期需要动用大量资金。在未来两年时间内,项目方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工期,合理调配资金,以实现资金的最优化利用。

民企主导的各个项目均在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进行融资,可谓“各显神通”,虽然有不少民企项目已经成功完成融资,但对于大部分民企的项目而言,融资问题依然是道槛。利好的一面是,在政策落地后,光伏、节能环保、风电等其它领域的大财团开始积极调研光热发电项目,寻找新的投资机会,这些新的资本力量可能帮助解决本轮示范项目的资金问题。

2018年底前建成投运对各个示范项目业主都是很大的挑战,目前尚不能确定最终能够按期建成投运的项目有哪些,但各个项目的推进进度差距现在已经开始拉开,至2017年中期,哪些项目可以完工?哪些项目将延期完工?哪些项目直接死掉?就将基本给出答案。现在,我们可以相信,最终能够按期建成投运的必然是行动速度快,项目融资和管控能力强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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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SPPLA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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