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红政征补字〔2024〕第103号)
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我县公共利益需要,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现状、用途
征收土地位于华河镇高山村。本项目用地总规模0.8222公顷,本次征收集体土地0.8222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土地现状类型为农用地0.8222公顷(不含耕地)。
土地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项目为华润红安50MW/100MWh化学储能电站项目。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确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3.30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总额为52.0453万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据实补偿。
三、安置途径和社会保障
[征地安置]该项目不涉及耕地,无需安置农业人口。
[社会保险安置]根据鄂政发〔2014〕53号、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经实地调查,此次征收耕地未承包到户,根据规定可暂时不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
四、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方式: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 电话:07135281650 邮箱:haghgb@163.com )
红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原标题:征地补偿63万元/公顷 华润湖北红安50MW/100MWh储能电站项目征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