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对2023年度经过备案认可的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经并网验收后,按照并网容量给予一次性0.3元/瓦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
全文见下: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光伏+十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光伏整市规模化开发,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整市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发〔2021〕71号)、《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发改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余发改办〔2023〕9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资金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对象
1.利用公共建筑(政府、学校、商场、酒店、医院等非生产性建筑,不含工业)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
2.凡享受本政策企业,必须在余姚市范围内工商登记注册,符合《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发改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余发改办〔2023〕9号)基本条件。
3.凡所涉新组建的各类企业和项目,在筹建、筹办时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登记。
二、项目申报材料
1.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文件;
3.所在地供电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4.项目光伏组件及逆变器质保证明文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的补贴额度和时限
对2023年度经过备案认可的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经并网验收后,按照并网容量给予一次性0.3元/瓦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
四、工作要求
请市住建局、市文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做好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通知工作。请各业主单位依据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初审,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汇总,于3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反馈至市发改局。
联系人:刘桦,联系电话:89553365,18042081958(浙政钉同号)
附件:1.余姚市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补贴申请表
2.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申报汇总表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
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补贴申请表
原标题:0.3元/瓦!浙江余姚2023年度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补助申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