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濮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电价及接网补助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2016〕1366号
濮阳、漯河、南阳、商丘、济源、汝州市发改委(物价办),省电力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濮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六家发电企业电价申请收悉。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濮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清丰润清风电场(100MW)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61元执行。
二、舞阳中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MWp)项目,南召县中机国能电力有限公司小店(20MWp1#、20MWp2#)项目、太山庙(10MWp)项目,济源玉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克井镇(5MW)项目,汝州鑫泰光伏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蟒川镇半西村(20MWp)项目,按程序纳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规全部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三、商丘市鑫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梁园区刘口乡(50MWp)项目,按程序纳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规全部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其接网工程补助按每千瓦时1分执行。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