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城北储能电站的储能系统和化龙储能电站的储能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独立储能的总功率不低于24.1MW,总容量不低于53.754MWh。
(2)改造后的独立储能应满足新能源配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684号文)、广东省能源局印发的《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网公司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立储能项目接入系统审批相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电力系统新能源配套储能项目并网调度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并网服务管理细则》等文件。
(3)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技改项目进行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检测、试验等工作,确保储能电站最终成功并网。
(4)按照广东电网、广州供电局独立储能并网管理细则、调度规范等要求,提供并网所需的相关试验调试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储能调试试验报告、储能系统设备的单体调试与厂内分系统调试的调试报告、由特级电力工程调试资质的调试单位出具的储能系统并网测试方案(含储能性能测试和储能涉网试验)、电能质量预测评估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储能电站安全性评估报告、运行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消防系统第三方验收报告等文件资料。
(5)协助甲方办理技改项目与电网公司签订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
(6)完成应急电源的接入。
原标题:南方电网广东广州24.1MW/53.754MWh独立储能技术改造EPC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