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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等提供保险保障
日期:2024-04-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xin_yj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4月25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提供保险保障,推动绿色低碳出行。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发展,为研发、制造、应用等环节提供保险保障。围绕低空经济、多式联运、绿色配送等领域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从负债端提出9项重点工作任务,旨在提升重点领域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平;从投资端提出3项重点工作任务,旨在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力度。

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二十四条举措。分别从总体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以及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指导意见》确立的主要目标分为两个阶段,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市场主体对绿色保险发展原则、目标任务的认识仍需进一步统一,在推动发展方向、激励约束政策、监督评价体系、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亟需政策引领和支持。”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拟从总局角度,强化统筹引领、优化政策手段、形成发展导向,促进绿色保险发展进一步走深走实,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上述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从负债端提出9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旨在提升重点领域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平。

《指导意见》要求,围绕绿色低碳科技领域,加快推进研发费用损失类、知识产权类、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类等科技保险发展。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提供保险保障,推动绿色低碳出行。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发展,为研发、制造、应用等环节提供保险保障。围绕低空经济、多式联运、绿色配送等领域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

此外,《指导意见》从投资端提出3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强化保险资金绿色发展支持、加强绿色投资流程管理等,旨在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力度。 

原标题:金融监管总局: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等提供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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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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