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昌江: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获1.2万元奖励
日期:2024-04-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wangxin_yjm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布2024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若干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据悉,在昌江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上牌,最高可获得1.2万元奖励。

根据此次发布的措施,2024年在昌江汽车经销企业购买货运、客运和环卫新能源汽车新车,每辆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分别给予0.7万元、0.9万元、1.1万元奖励,在昌江初次上牌的再额外奖励0.1万元。除货运、客运和环卫外的新能源汽车新车,每辆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分别给予0.3万元、0.5万元、0.6万元消费券奖励(奖励总量限额300辆)。

此次发布的措施支持汽车销售行业做大做强,对首次升规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汽车经销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24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汽车经销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今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昌江汽车经销企业,按照售车发票金额给予每辆0.1万元至0.5万元奖励。

此外,为支持新能源下乡,对2024年在昌江举办时间不少于2天、参展车辆不少于30辆的汽车展销活动的主办单位,按照举办地在县主城区、县主城区外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奖励。(记者吴心怡)

原标题:昌江: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获1.2万元奖励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海南日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