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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十三五”光伏规划:到2020年新增光伏装机1.5GW 其中分布式20兆瓦以上
日期:2016-11-28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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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建设“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核心,按照分散利用与集中开发相结合、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规模发展与产业升级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推进光伏领跑者计划、分布式光伏推进工程、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工程、可再生能源互补利用工程、智能微网示范应用工程。不断优化徐州能源消费结构,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量,推动徐州经济社会与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

到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大幅提高,形成常规能源有效互补的低碳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利用量达到28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比重7%左右。

1、光伏发电。到2020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5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0万千瓦以上,完成光伏领跑者计划。

2、光热应用。到2020年,全市太阳能光热利用面积超过1500万平方米;全市分散太阳能热水集热器应用规模达到120万平方米,实现十二层以下建筑太阳能光热利用全普及。

3、生物质能。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发电、沼气等多元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秸秆能源利用率超过40%,实现新增沼气年产量8000万立方米,新增生物质(垃圾)发电项目15万千瓦。

4、其他可再生能源:按照区域资源禀赋及能源需求,结合环保、生态保护,有序开发风电、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快推进太阳能应用


一、重点推进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应用


鼓励现有电力用户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应利用既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建项目特别是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项目,无特殊原因均需预留分布式光伏建设空间;各类产业集聚区要强化引导,充分利用现有连片屋面,率先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示范应用。支持采取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利用现有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各类公共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引导居民参与屋顶光伏电站建设,推进低密度住宅区整体规划、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结合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建设和精准扶贫,推进农户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成3-5个市级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力争建成国家级分布式光伏示范区。

二、加强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管理。

按照“区域禁限、科学规划、相对集中、适度增容”原则,结合可用土地资源实情和省控建设规模指标,合理布局地面光伏电站。对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已有合理用途的未利用地,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建设光伏电站。实施地面光伏电站准入竞争机制和分布式光伏配额制,依托光伏领跑者计划,切实提高地面光伏电站建设水平,降低光伏电站装机成本。

三、大规模发展光热建筑一体化

严格落实新建和改造的12层及以下住宅项目,强制配套建设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推进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耦合供暖技术,积极鼓励城市居民分散安装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工程(如学校、医院、福利院等),有供热需求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商场、酒店等)等热水消耗集中的建筑,配套实施应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

四、加快推进太阳能照明应用

引导在市区新建公共绿地、广场、公园、景区以及城市道路的照明、交通信号灯、广告牌、标志牌等处,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内的路灯、草坪灯等庭院照明以及政府机关、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照明领域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

第二节 着力提升生物质能多元化应用水平

一、重点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项目建设,在城乡炊事、取暖燃用等领域,加快推广专用生物质节能炉具,到2020年,全市新增秸秆固化成型项目500处,年处理秸秆100万吨以上。结合秸秆资源量分布,原则上按照每个县区一座生物质电站,重点推进一批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加强推进秸秆压块站点、秸秆收储运体系等建设,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到2020年,力争县域实现秸秆发电全覆盖。

二、加快实施沼气供应工程

逐步推进沼气产业化发展,大力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实现沼气集中供气,加快推进沼气养殖互补的沼气利用工程,积极推进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沼气发电。到2020年,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25处、养殖沼气互补工程800处、户用沼气12万户,年供应沼气7000万立方米以上。

三、有序推进垃圾能源化利用

以实现垃圾“日产日清”为重点,结合垃圾储运半径、垃圾消纳范围等,充分考虑城市风向、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有序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进污泥、餐厨废弃物等城市垃圾的能源利用。到2020年,全市垃圾能源利用率超过70%以上,全部区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示范推进1-2个餐厨废弃物能源化处理、生物燃料制备等生物质能多元化、能源化利用项目。

第三节 新能源汽车

一、分类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按照“需求优先、适度超前、广汇资源、相对集中”的原则,分类、分区域建设一批充电设施。以政府、车站、小区、景点、停车场、酒店、商超等人流密集场所为重点,规模化布局建设一批充电设施;结合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广情况,依托加油(气)站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建设能够满足需求的充电设施;围绕物流、执法、环卫等优先推广领域,充分结合车辆利用时间、运行半径等,合理布局一批充电设施。到2020年,建成各类充电桩700个,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二、优化充电设施建设环境。

增加建设空间,在新建建筑设计、既有建筑改造、城乡规划、城镇化建设等方面,要预留充电设施布设空间,鼓励统一规划建设;全面敞开市场,以企业和市场为主体,积极引入PPP、众筹、群充电、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投资运营新模式、充电设施新技术,加快提升市场活力。鼓励新能源汽车运营及充换电服务经营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等商业化运作。

三、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继续加强在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扩大在物流、环卫、机场、公安巡逻、企业通勤、旅游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在全市开展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宣传工作,努力培养新能源汽车私家车市场。到2020年,全市力争推广新能源汽车1500辆。

第四节 加快推进新能源微电网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灵活配置、经济高效”的原则,实施建设以智能电网、物联网和储能技术为支撑、新能源发挥重要作用的联网型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以自主运行为主的方式解决特定区域的用电问题,建立充分利用新能源发电和电网提供系统支持的新型供用电模式,形成千家万户发展新能源以及“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剂”的新局面。到2020年,建成1-2个可再生微能源网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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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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