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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县:推进光伏装机升级,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
日期:2024-06-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6月25日,苍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苍南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通知》指出,实施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5年全面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推进风电装机升级改造及光伏装机升级。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投资2500万元以上。

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仪器仪表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原文如下: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苍政发〔2024〕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苍南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温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温政发〔2024〕1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有效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1.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

2.坚持标准引领、科学利用。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建立符合我县需求的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体系,推动我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高性能、高效率、高质量新产品投用,实施各类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

3.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围绕既定目标,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推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提升城乡人民生活品质。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鼓励先进、淘汰落后。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县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汽车以旧换新5000辆,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量超2万辆,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10%。全县建成2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5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6万辆以上,机动车报废回收超2万辆。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5项以上,制定“浙江制造”标准1项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


1.实施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个(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仪器仪表、印刷包装、纺织针织、塑料制品、纸制品、食品制造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开展市级“千企智能化改造”专项行动,每年新实施市级智能化改造项目60个以上,新增工业机器人100台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5年全面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推进风电装机升级改造及光伏装机升级。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投资2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局)

5.实施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实验室科研技术设备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9个县控断面监测水站建设,到2027年完成1个省控断面监测水站、2个省控城市空气监测站智能运维改造、设备更新,完成6个乡镇空气监测站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6.实施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计处理20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累计30台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开展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到2027年全县改造市政排水管网2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30个以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垃圾转运站5座以上(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建或改建(包括技术改造和扩容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2座。(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8.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建筑电气设施设备为重点,推动超出设备使用寿命、故障率高且无维修价值、能效水平低的空调、照明灯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实施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推动公交出租车新能源化,2024年—2026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30辆,县域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比例达95%以上;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中新能源比例达90%,到2027年出租车新能源化率力争达到90%。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到2025年底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44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0.实施渔船设备更新。重点实施船龄20年以上渔船的报废更新,持续建设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全面推进船龄10—20年渔船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600艘以上渔船北斗3代安装。持续加强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责任单位:县渔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

11.实施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实施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5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1%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0.2万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8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

12.实施教育设施设备更新。更新学科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争取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信息科技、科学教育、虚拟实验室建设。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县中小学配备4500套午休设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3.实施文旅设施设备更新。推动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智慧景区、娱乐设备等设备更新。到2027年提升重点旅游景区、文旅新业态3家,累计完成智慧工程、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文旅类设备提升更新总投资额2000万元(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加大广播电视硬件设施设备投入,完成广播电视、广电网络等广电设备更新总投入500万元。(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14.实施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累计投资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5.实施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6.实施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联网,推进前端物联感知设备、传输网络、视频存储、智能解析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等安防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快人员密集区、案件高发区、治安复杂区域、高铁沿线、海岸线、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卡口类、交通信号灯、智能交通设施类配套设备更新改造和国产化替代,加快智能交通算法中心的迭代改造,形成智能交通设施“全域感知、中心智控”的新局面。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改建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超年限使用信号灯更新率达到100%,智能化联网信号灯覆盖率90%以上,信号灯交叉口电子警察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积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17.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每年支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18.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注销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

19.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试点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0.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各街镇、社区(村)、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对居住本县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现愿改尽改。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推动家装样板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

(三)大力实施资源回收循环利用

2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形成县域全覆盖的回收体系。探索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业固废处置等基础设施“多网融合”“多能合一”的回收处置基础设施网络,全县培育1家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鼓励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2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加快推动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23.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仪器仪表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24.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废旧棉纺织品、报废汽车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四)建立完善设备商品更新标准体系

25.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为主或参与制修订仪器仪表、针织、塑料包装、再加工纤维制品、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碳排放核算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配合省市局积极推进碳标签等标准体系构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26.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风力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配合省市局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推进苍南县望里镇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望里镇政府)

27.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支持企事业单位制定循环经济、公共服务“七优享”、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动在仪器仪表等优势领域提出更多国际标准提案。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28.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以及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发展等专项统筹资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选用符合相关性能要求的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29.优化金融支持。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设备改造再贷款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完善技术改造贷款管理,简化授信流程、提升业务效率,争取贷款增量扩面,促进企业设备改造更新。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力争到2027年累计新增制造业贷款50亿元。综合运用各类金融支持工具,引导银行机构推出“技改贷”“数字贷”“绿色贷”等专属产品。(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苍南监管支局)

30.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税务局)

31.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制约智能仪器仪表、新能源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10项以上。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3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原标题:浙江苍南县:推进光伏装机升级,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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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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