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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首次加入!全国首个区域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
日期:2024-07-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huameng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能见」获悉,7月2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成立,这是全国首个区域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标志着自我国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先行先试、到打造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标杆迈出了重要一步,对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积极贡献。

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改组而成,由发电方、输电方、购电方、市场运营机构、第三方等类别代表组成,初期规模38人。作为独立于电力交易机构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制,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履行建立健全市场成员行为自律职责,为市场各方提供平等的议事平台和机制保障,与运营机构市场监测、监管机构专业监管共同构建电力市场运行“三道防线”。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次组建中,广东华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潮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为首次加入。

广东华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项文清表示,“通过加入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售电公司、用户等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参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议事协调,更好地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运营中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为了适应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储能企业也首次成为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代表。当前,以风电、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已经成为保障南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来源,但新能源受自然资源影响较大,“看天吃饭”属性明显,具有极强的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有储能企业代表表示,“储能发售电企业进入市场,将为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在市场中的交易机制建言献策,推动新型主体尽快进入市场,更好发挥其在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调节作用,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指出,目前,电力市场仍存在体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规则不统一、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的成立,有助于增加各市场主体对市场建设的话语权。未来市场规则修编,将更直接倾听一线声音,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的利益,这有利于形成更可操作、可持续的规则。”中电联电力市场分会副秘书长周正道表示。

近年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以打造“南方样板”为目标,加速推进市场建设,并已开展按周全域结算试运行。“南方样板”既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积极探索。

目前,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注册主体已达到18万家,同比增长19.1%,其中发电企业1169家、售电公司709家、电力用户17.89万家。中长期省内市场化电量由2016年的1519亿千瓦时增长到2023年的6213.7亿千瓦时,2024年5月已达到2666.1亿千瓦时,年均增速22.3%,市场开放程度走在全国前列。南方区域首创黔电送粤、云电送粤分电到厂机制,将省间送电计划落实到具体电厂,在供应紧张时有效激励和约束发电履约,引导电力供给和需求更高水平良性互动。

原标题:民企首次加入!全国首个区域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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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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