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扶贫政策汇总
1.国家五部委《关于实施
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全文)发改能源[2016]621号
主要内容: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2.山东省《关于加快推动全省
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16〕638号
主要内容:为确保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的100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10万个贫困户的
光伏扶贫任务,今明两年,山东省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优先用于扶贫工作。省里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依据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分批将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上报国家,审核通过后国家将专项下达光伏扶贫发电建设规模。
3.山东威海市《关于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要内容:光伏扶贫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扶贫工作重点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村、贫困户)。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以下简称各区市)要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实施动态管理。鼓励采取集中建设的方式,利用贫困村、贫困户屋顶和庭院空闲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浙江省印发《“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浙扶贫办〔2016〕11号
主要内容:支持淳安等29个县建设光伏电站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对“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和省级结对帮扶重点村的建设投资,省财政给予补助。
5.浙江海盐县《拨付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盐财企〔2016〕189号
主要内容:报经县政府批准,现拨付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743.44万元,其中资金89.324878万元列公共财政预算上级补助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科目,资金654.115122万元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支出。
6.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蔡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分别为上蔡县鑫光新能源500MWP光伏电站和驻马店力诺20MWP光伏电站,手续办理齐全,现均已施工建设,其中上蔡县鑫光新能源500MWP光伏电站计划6月30日实现部分并网发电。
7.河北省《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并网计划和第二批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6〕801号
主要内容:今年,国家下达我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00万千瓦。经摸底调查,全省已备案在建并且年底前能建成投产、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规模150万千瓦左右,供需矛盾突出。为保证建成项目及时并网,避免出现“晒光板”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并网计划的同时,组织申报第二批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8.安徽铜陵市《关于光伏扶贫的建设模式以及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2016—2018年光伏扶贫工程总体目标是建设65个贫困村、10000户贫困户光伏电站,总建设规模3.53万KW。
“1+X”建设模式:“1”是指在65个贫困村每村建设1个100KW(或60KW)集中光伏电站,实现全覆盖;“X”是指在235个行政村一般贫困户中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户共10000户,每户建设3KW的户用光伏电站。
9.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寨县光伏发电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提高光伏扶贫项目覆盖面。建立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机制,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净收益全部用于扶持贫困人口,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3000户(已建有光伏电站的贫困户和五保户除外),受益人口4.03万人,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9.广东省东莞市:拨付约376万第一批(第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主要内容: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 号),经镇街初审、市发改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确定市第一批(第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3766787.53 元拨付给相关企业(个人) 。
10.山西晋城2016年第一批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资金公示
主要内容: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16年第一批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11.江西省对光伏扶贫项目实行三优先政策 并给予金融优惠支持
主要内容:要求各地抓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工作、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作,各地要根据自身能力实事求是地编制年度计划,不超出自身财力扩大计划,不将商业电站纳入计划,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作为第二年计划下达的根据之一,并于6月30日前将各县方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抄报省扶贫和移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