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战略机遇期,山东省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新型储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落实“双碳”目标,加快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产业培育发展,将其作为未来产业的一个重要领域,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坚持创新驱动、应用带动,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坚持培引结合、集聚融合,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坚持突出特色、差异发展,形成区域联动、协同互补、良性循环的差异化发展格局,着力构建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打造全国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新高地,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指导意见》共6大部分、24条,除了总体要求,还包括多元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健全新型储能创新体系、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壮大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和保障措施等5部分。
——多元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对锂离子、钠离子、液流、压缩空气、飞轮和其他前沿储能技术等,提出重点发展方向。
——健全新型储能创新体系。从高能级创新平台搭建、标准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引育三个方面明确政策措施。
——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对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发展和“新型储能+”多元融合发展提出支持政策。
——壮大新型储能产业规模。明确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新型储能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对外合作交流等政策措施。
——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要素保障、财政金融支持、科研支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了山东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目标,即新型储能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市场机制和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全产业链竞争优势逐步凸显。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500亿元;203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竞争力达到全国领先。
原标题:出台24条指导意见!山东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