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促进中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
国内的碳交易尚处于起步阶段,碳交易平台建设与国际水平有着较大的差距,严重影响了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因此,加快国内碳交易平台建设非常迫切。具体包括促进北京、重庆、上海、天津、湖北和广东等多地碳交易所的发展。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交易所制度,逐步消除各交易所制度标准的差异,建立统一的交易机制与规则,塑造日益完善的碳交易平台。
加快登记注册系统的建设。登记注册系统是进行公平交易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的自愿减排量登记缺乏专门机构管理,交易登记的信息也不够完整,影响了交易的进一步开展。当前应加快登记系统建设,完善登记注册系统的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信息、认证信息、交易信息、有效性信息等内容,具体可以从区域性登记注册系统建设入手,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登记注册系统。
加强碳交易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电子网络方式,及时丰富信息系统的内容,在做好与碳交易市场直接相关的市场供求信息、即时报价、竞价方式、交割状况等公开发布外,还要及时公布国内外碳排放市场的相关动态以及国家的碳减排政策等相关信息,不断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加快碳交易结算系统建设。本着增强系统公平性和透明度的原则,不断规范交易结算制度,如采用保证金制度等,充分保证碳交易的无风险结算;不断完善交易结算方式,开展网络远程交易,提升交易结算效率。
对碳排放进行监测、核查以及权威认证是碳交易的重要基础。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碳排放的监测和核查水平,有针对性地攻克薄弱环节,为交易提供更加准确全面的基础数据保障。针对目前本土的第三方机构明显不足和能力欠缺的现状,加快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建设,提升认证机构的支撑能力,对减排量进行合理权威的认定和核证,保证自愿碳减排交易的顺利开展。
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审核、公证行业资源,培养专业性的节能减排检测、审核中介机构,逐步增加现有交易所市场的交易内容、丰富市场结构及扩大市场规模,逐步推动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碳排放权指数等碳金融衍生品创新。
可以考虑推出与碳交易企业挂钩的保值产品,或者与碳交易企业价格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等,为碳排放权的最终使用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或者为投资者提供新的金融投资工具。
鼓励商业银行推出面对普通客户的碳基金理财产品、以CERs(核证减排量)收益权为质押的贷款、设备租赁、保理业务、信托类及基金类碳金融产品等各类产品,进一步提高碳交易活跃度。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碳交易的认知程度
当前我国企业及个人对碳交易的认知程度较低,对碳交易产品更是知之甚少。加之我国当前实行的是自愿减排碳交易,所进行的碳交易较多依靠企业或者个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因此,应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杂志、广播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宣传提升企业及个人对碳交易的认知程度。
注重对碳减排重要性的宣传,全面介绍碳排放的国内外形势及碳排放的危害,增强全民降低碳排放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碳交易产品的宣传,让公众了解通过购买碳交易产品实现碳减排的作用机理,提升其购买意愿。加强对于碳交易方式的宣传,让公众知晓如何能够购买需要的碳交易产品,切实提升交易的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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