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多种方式光伏扶贫
光伏发电具有经济收益安全稳定、节能减排效果明显、运营维护成本低廉等特点,在精准扶贫特别是在帮扶失能贫困人口上更具精准优势,近年来逐渐成为我国扶贫攻坚的重要形式之一。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开展多种方式
光伏扶贫,创新
光伏扶贫模式,以主要解决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目标,因地制宜、分期分批推动多种形式的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覆盖已建档立卡280万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平均每户每年增加3000元的现金收入。
早在今年10月份,国家能源局便下达了第一批总规模516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其中,村级光伏电站共计21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共计298万千瓦,共涉及河北、山西、辽宁、吉林、安徽、江西等14个省份约2万个贫困村。
虽然光伏扶贫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实际推广中仍存在不少实际问题。王传邦告诉《经济日报》记者,首先,我国贫困农村地区电网基础设施薄弱且用电负荷相对较低。其次,农村地区缺乏项目开发专业人才,导致光伏电站建成以后出现组件或线路故障,影响发电量,造成收益损失。
“国家鼓励光伏扶贫建设村级电站,但村级电站接入电网要求较低,适宜及符合要求的安装土地或屋顶也是一个问题。”晶科能源副总裁钱晶坦言,“没有质量保障的光伏扶贫项目不仅不能造福于民,还会造成事故伤害或经济损失。”
光伏扶贫项目对于推进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建设至关重要。为保证光伏扶贫的顺利推进,《规划》要求,做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与分布式光伏扶贫工程的衔接,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所发电量就近接入、全部消纳。同时,确保光伏扶贫关键设备达到先进技术指标且质量可靠,鼓励成立专业化平台公司对光伏扶贫工程实行统一运营和监测,保障光伏扶贫工程长期质量可靠、性能稳定和效益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