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平山县250MW市场化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获得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用途管制处的批复,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0479公顷(非耕农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平山县250MW市场化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并要求平山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平山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公开资料显示,平山县250MW市场化光伏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平山县小觉镇、古月镇、北冶乡一带,占地面积约9000亩,共涉及46个行政村,地形为山地,海拔500-1100米之间,建设250兆瓦光伏,总投资约11.66亿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3.91亿千瓦时,同燃煤电站相比,每年可节省标煤111.91万吨,同时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78.12吨、二氧化碳排放量32.24万吨,产生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
原标题:河北平山县250MW市场化光伏项目建设用地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