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泰安晶优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晶优”)以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为由,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电力”)、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及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光电”)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编号(2025)苏02民初27号,定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开庭审理。
据悉,泰安晶优主营业务为光伏组件代工,与尚德电力的合作可追溯至2020年。双方曾通过顺风光电合作建设淄博3GW组件生产基地,但该生产基地实际为晶优光伏的全资子公司,尚德电力仅通过品牌授权将其纳入“旗下资产”。
2023年12月,晶优光伏创始人武飞在东方资产的授权下,出任尚德电力董事长并保留晶优职务。在其任职期间,武飞主导尚德电力实施“轻资产运营”策略,关闭部分生产基地,并将部分订单转向晶优光伏代工。然而,这一策略引发了尚德电力内部的强烈反弹,员工质疑其“以尚德资源反哺晶优”的操作损害公司独立性。同时,供应商也因尚德拖欠货款问题多次提起诉讼。
2024年,尚德电力的母公司顺风光电因债务问题被法院冻结股权460亿元,进一步加剧了尚德电力的经营危机。在此背景下,泰安晶优提起诉讼,核心争议指向尚德电力在东方资产主导下的资产处置行为是否构成“不合理低价转让”或“利益输送,进而损害债权人权益。
原标题:晶优光伏起诉尚德电力及东方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