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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0万!广东3地接连出台储能奖补政策
日期:2025-02-1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gling_hjq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025年以来,作为储能产业发展大省,广东多地接连出台储能奖补政策。

2月12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其中,在大科学装置集聚区建设储能示范项目奖励发面,规程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在工商业园区打造储能标杆项目奖励方面,规程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在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奖励方面,规程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在接入虚拟电厂奖励方面,规程提出:对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投资主体,最高连续三年按响应收益的10%给予资助,给予单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对改造接入虚拟电厂的新型储能项目,按改造实际投资的20%,给予项目最高100万元资助。

对于储能产业园区,以及入驻产业园区的企业,也给给予了较大额度支持。例如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对于建设符合实际生产需求的产业空间,对新建项目按相比通用标准厂房增加投资的50%或对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的50%,给予产权主体最高3000万元资助,对于入驻新型储能制造园区、新型储能专业楼宇的企业给予最高连续三年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资助等。

1月23日,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广州市南沙区推动工业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若干措施》,对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产品具有领先性的企业、企业加大投资、进行设备更新、进行绿色化改造等,都制定了财政支持政策,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在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方面,措施指出:重点鼓励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粮油等领域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改造,以及自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型储能设施,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期内新设备购置额1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300万元。

1月7日,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延长《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双碳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效期的通知,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不超过0.5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文件还提出支持企业在辖区开展光储直柔项目建设,对完成并网及验收通过的实际投入200万元以上且直流负载/总负载≥10%的光储直柔项目,结合低碳超市采购比例,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原标题:最高3000万!广东3地接连出台储能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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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储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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