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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能源局:为风电、光伏开发热潮“降温”
日期:2017-02-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江西省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杜绝省内风电无序竞争的状况。这是继强化光伏市场管理之后,江西确保新能源健康发展的第二个“大动作”。

未来三年风电项目集中上马面临弃风限电风险


据记者了解,“十二五”以来,江西列入国家核准计划的风电项目达500万千瓦,但截止到2016年底,全省仅有100余万千瓦项目实际建成投产,还有400万千瓦左右计划内项目集中在2017~2019年投产。江西省能源局公开表示,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后,将超出全省用电淡季时的低谷负荷,消纳难度大。

根据国家规划,“十三五”期间江西新增风电并网容量约300万千瓦,这一规划目标统筹考虑了其他电源建设、电网建设及消纳能力等因素。但实际情况是,江西已经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确定的项目选点布局工作,储备项目数量已超出规划要求。

《通知》也显示,近几年,江西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快速扩大,电网接纳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虽然国家风电预警机制中,江西总体上仍处于绿色区间,但部分县风电装机已超过当地电网最大负荷,存在弃光、弃风限电风险。

此外,这几年江西陆续引进了20余家国有、民营和股份制企业来赣开发风电项目,形成了良好的开发格局,但由于“僧多粥少”,大部分企业开发规模偏小、开发成本偏高,同时也出现了个别企业圈而不建、空占资源甚至违规转让项目等问题。

出于适当减轻新能源消纳压力的考虑,江西省能源局决定,2017年将控制上报国家的风电新增核准计划项目数量,2018年原则上暂停上报新的核准计划项目,待“十三五”后期对全省风电消纳情况重新评估后再行安排。

为了优化风电产业市场主体结构,江西省能源局决定今后原则上不再吸纳新的风电开发企业入赣开发风电项目,各地提出的新项目原则上从在赣的风电开发企业中进行选择。江西省能源局要求各地不得将风电项目对外进行招商,特别是禁止竞争性招商,不许各自为政将整体开发最优的风电场项目按行政区域进行强行分割。

光伏市场也出现过热现象加强投资监测预警机制建设


据记者了解,近两年,江西光伏市场出现了过热现象,光伏装机迅猛增长,省内各市备案光伏电站项目容量已经超过全省“十三五”规划总量逾3倍。

江西省能源局认为,这股“光伏热”的背后,既有企业误判形势盲目跟从,也有部分地方政府“推波助澜”,为行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埋下了隐患。为此,江西省能源局曾数次发文,为“光伏热”降温。

相关文件显示,“十三五”期间,江西将根据电网消纳情况、结合国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本省分地区风力、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

江西还明确要求电网企业加强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重点加强风电、光伏项目集中地区的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送出断面、枢纽变电站进行补强和增容扩建,逐步完善、加强配电网和主网架结构,补强电网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因局部电网送出能力、变电容量不足导致的弃风弃光限电现象。

原标题:地方丨江西为风电、光伏开发热潮“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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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报 中国电力新闻网记者作者: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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