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岑西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复函
桂价格函〔2017〕61号
桂价格函〔2017〕61号
贵港市绿色方舟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岑西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绿舟新能〔2016〕6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14年、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及2016年新增建设规模初步安排的通知》(桂发改能源函〔2016〕1965号)规定,经审核,贵港市港南区岑西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968元/千瓦时(含税),接网费用为0.01元/千瓦时,自投入商业运营起执行。
二、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在我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同下)以内的部分,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高出我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和接网费用,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7年3月6日
原标题:0.968元/千瓦时 广西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岑西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复函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