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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3-2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四)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加快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支持中关村延庆园与张家口携手创建零碳排放试验区及能源互联网产业示范区,打造崇礼“低碳奥运专区”。(牵头单位:省能源局)深化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积极探索低碳绿色产业园区管理模式。(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深化低碳城市试点,积极开展低碳城(镇)、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和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进低碳试点社区建设,支持省级低碳社区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低碳技术和产品,探索社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有效模式。(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五、加快低碳技术推广应用

(一)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示范。充分利用京津科技创新资源,优先支持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海洋等重点领域开展经济适用低碳技术的研发,并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予以重点明确,支持引导低碳技术孵化器建设,鼓励利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等市场资金,加快推动低碳技术进步。(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二)加大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配合国家更新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促进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鼓励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增加大学校园、企业孵化器、高新区对低碳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六、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一)加快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国家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后,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有关配套管理办法,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体系。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对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航空8个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企业实施碳排放配额管控制度。加强与北京合作,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平台,加快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建设,启动省内碳排放权交易。建立科学合理的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和抵消机制,探索多元化市场交易模式,促进企业节能降碳,减少污染物排放。(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

(二)提高碳排放权交易支撑能力。加快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系统建设,构建国家、省、市、企业互联互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核查体系。加强碳排放权交易支撑机构建设,支持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省节能监察中心、河北科技大学等机构开展专业咨询服务,建立支撑机构考核评估制度。(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

七、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一)开展温室气体控制法规标准体系研究。推进制定与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领域配套的法规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温室气体排放、建筑低碳运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标准。及时审定、发布相关标准,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标准体系。开展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及时立项节能方面地方标准项目,尽快审批发布节能地方标准。(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

(二)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体系建设。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完善适应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制度。定期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提高报送数据质量。加强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平台建设,继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数据支撑。(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三)加强重点领域气候变化影响研究。开展农业、林业和海岸带等典型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定量影响、气候变化事实、极端气候事件变化检测和归因研究,完善京津冀气候变化基础数据集和极端气候事件(干旱、洪涝)数据产品。编写和发布河北省年度极端气候事件监测公报、气候变化监测公报、气候影响评价公报。实施精细化的太阳能资源及开发利用潜力评估和气象灾害分布评估,针对全省贫困县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沟域经济开发等扶贫项目,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牵头部门:省气象局)

(四)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决策支撑能力建设,发挥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作用,为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力建设,充实各市专门机构人员力量,强化工作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在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等多领域、多方面的国内外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人员交流,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八、健全政策机制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强化协调联动,加大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建立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围绕实现“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统筹各类资金,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牵头部门:省财政厅)建立绿色信贷机制,加强对绿色信贷、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引导推动,实施“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推动绿色信贷政策落实。(牵头部门:省金融办)

(三)建立评价考核机制。综合考虑功能定位、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因素,分类确定各市碳排放控制目标,“十三五”期间,唐山、邢台、张家口、邯郸、承德、石家庄市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22%,沧州、秦皇岛、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分别下降21%,廊坊、衡水分别下降20%。制定各市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每年对各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标预测预警机制。(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四)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引导。依托省内高等学校,加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鼓励构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学科专业群。建立鼓励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激励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通过讲座、报告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气候变化知识,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做好“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牵头部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

原标题:河北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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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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