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海口滨海新天地(五期)”项目位于海口长流起步区,属《海口长流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802地块范围。
项目拟建3栋地上2-16层、地下1层住宅、商业,现建设单位申请该项目应用太阳能补偿建筑面积,经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中心审查,可补偿建筑面积1190.97㎡(琼B太阳能核字[2017]004号),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要求,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7年4月28日至5月12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6房海口市规划局规划建筑技术审查处,邮编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0,联系人:吴毓旺。
海口市规划局
2017年4月28日
原标题:海口滨海新天地(五期)项目应用 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规划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