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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光伏下乡”工程已启动 今起可申报安装
日期:2014-02-2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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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晚报记者昨日从洛阳市发改委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发改委能源办”)获悉,目前,“光伏下乡”工程已经启动,今年年底前,洛阳市将建设完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0个。

  从即日起至3月5日,我市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的公办敬老院、乡镇卫生院、林场等可按照程序向所属县(市)、区发改委提出安装申请。

  洛阳市发改委能源办工作人员介绍,光伏发电简单点说就是太阳能发电。和传统的火力发电等相比,光伏发电不仅无噪声、无污染排放、安全可靠,而且永不枯竭,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重点发展推广的新能源之一。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年底前,我市将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下乡”和“阳光工程”两项工程,使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发电量达到两亿度。其中,“光伏下乡”工程将结合美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民生产、生活相结合,转变农村传统用能方式。

  “光伏下乡”工程由市、县两级政府配套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正常运营管理,市供电公司按结算周期向使用单位全额支付上网电费,余电上网部分收益全部归使用单位所有。

  光伏下乡工程申请条件及补助办法

  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3月5日

  申报对象

  洛阳市这次“光伏下乡”工程,将仅限于农村地区的公办敬老院、乡镇卫生院、林场、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

  安装条件

  申报单位申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建在自有屋顶上,且屋面承载力不低于每平方米50公斤,可供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总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补助标准

  由政府定额补助,按照每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费用不超过4万元、装机容量不低于4千瓦的标准建设。建成后,铺设的光伏系统同时接入户用配电设备,实现并网发电。根据政策,国家还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进行专项补贴,即对所发全部电量给予每度电0.42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为20年。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除了要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承诺书(由项目所在地所属县级财政局提供)、单位房产证复印件、屋面承载力证明,还要提交申报单位房屋正面全景照片、屋顶特写照片各一张。

  申报程序

  可按程序向所属县(市)、区发改委提出安装申请,汇总后报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工作结束后,该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

  节约费用

  一个4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发电量约4800度,其使用单位每年能节约电费2688元。

  洛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阳光工程”

  从今年起,洛阳市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车站、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等建筑和空间,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

  鼓励日照条件较好的小体量建筑,建设自发、自用、自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凡在2015年年底前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审定,除了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优惠,洛阳市还将按其装机容量连续3年给予运营企业每瓦0.1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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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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