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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
日期:2017-07-2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电力的安全可靠供应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徽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责任重大,关系到安徽省电网乃至华东和全国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目前安徽省各级经信委专兼职从事电力行政执法的人员不足200人,满足不了工作需求。

依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为适应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需要,近日,我委印发了《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管理规定》共七章16条,包含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任用、职责、权利及义务、待遇保障、日常管理及奖惩制度等内容。下一步,安徽经信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尽快组建各级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辅助执法人员队伍,全力保障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开展。

原标题: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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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经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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