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张家口市发改委、扶贫办发布《关于张家口市开展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该市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指出,已建成、在建且有指标缺口和送出条件的光伏电站项目,企业申请转为光伏扶贫电站的,必须优先安排。此外,17年所有新建项目必须达到2017年“领跑者”技术标准。
原文如下:
原标题:以“领跑者”标准规范光伏扶贫,张家口市启动2017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申报工作
日期:2017-08-18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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