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7〕156号
甘政办发〔2017〕15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建设工业强省、文化大省、生态文明省的重要支撑,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我省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风能及太阳能等能源资源种类齐全,煤炭资源和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丰富,综合优势突出。为了进一步加快能源产业发展,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第一章能源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甘肃能源发展以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和煤炭及煤电基地为目标,不断优化能源资源配置,全力加快河西清洁能源基地、陇东能源基地及电力外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综合性能源通道建设,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能源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时期,围绕能源利用多元化、清洁化和高效化,积极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全省火电装机达到1927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33.4%。水电装机达到851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40.9%。全省煤炭预测资源量1656亿吨,累计查明保有资源储量为400亿吨,比“十一五”翻一番,已跃升全国第六位。国家已核准煤炭建设总规模2100万吨。全省登记公告煤矿生产能力达到5457万吨/年,陇东地区已形成煤炭产能3000万吨/年。
——能源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通过政策引导关闭退出小煤矿184处,淘汰落后煤炭产能650万吨,煤炭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关停小火电机组55.61万千瓦,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超临界火电装机达到1597万千瓦,占全部火电装机的82.9%,装机结构更趋合理。煤炭清洁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建成选煤厂22处,洗选能力达到3015万吨/年,入洗率48%。煤炭30万吨及以上中心煤矿产能占比达到85%。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省总装机达到58%,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
——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初步形成。“十二五”时期,甘肃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得到了长足发展,河西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第一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酒泉)建成,已初步形成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新能源建设发展取得了瞩目成就。2015年底,风光电装机1862万千瓦,约占全省总装机量的40%,新能源成为甘肃电力的第二大电源。伴随着新能源项目建设,全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得到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集设计、研发、制造、培训、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产业体系,风电设备制造能力已达到500万千瓦/年,光伏组件、逆变器和支架生产均形成一定规模,新能源已成为甘肃重要的支柱产业,成为全省后发赶超、转型跨越的有力支撑。“十二五”以来,新能源开发建设总投资1475亿元,带动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生产总值1180亿元。
——新能源规模化就地消纳率先起步。开展了金昌新能源就地消纳试点工作及兰州铝业、酒钢集团、金川公司、玉门油田自备电厂新能源替代发电工作,组织启动了新能源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直购电交易。在已建成风电项目相对集中且供暖时段较长的酒泉地区,试点推进清洁能源供暖示范工作,提升了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电力主网架和农村电网不断完善。“十二五”时期,甘肃电网基本形成了以兰州、白银为核心,东西延伸、南北拓展的750千伏、330千伏网架结构。省际间电网联络不断强化,与周边陕西、青海、宁夏、新疆间已形成16回750千伏、9回330千伏联网,电力交换能力达到1400万千瓦。甘肃电网作为西北电网枢纽和省际功率交换中心,在西北电网水火互济、省际互调余缺、跨区优化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不断强化。截至“十二五”末,全省750千伏变电容量2440万千伏安,线路5453公里;330千伏变电容量3435万千伏安,线路9127公里;110千伏变电容量2003万千伏安,线路20802公里。全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时期,累计完成投资85.43亿元,农村供电安全、可靠性及供电质量明显提高。截至“十二五”末,全省农网电压合格率达到98.96%,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综合线损率降至3.03%。农村用电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全省农村总用电量达到264亿千瓦时。
——全国陆上重要的综合性能源通道地位进一步提升。甘肃境内从中亚和新疆向内陆地区输送油气资源过境的油气管道达到5条,西气东输三线工程、中贵联络线和兰成原油管道建成投运,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获国家核准批复。截至“十二五”末,全省油气管道达8000多公里,占全国的7%。哈密南至郑州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准东至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即将核准并开工建设。
二、发展环境
纵观“十三五”时期,我省能源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发展的空间仍然较大。
(一)面临的机遇。
1.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我省能源发展提供战略机遇。我省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能源资源丰富,陆上综合性能源战略通道优势明显,深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深化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及相邻省区的能源合作,将为我省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条件,加强省内石油储备、石油炼化、新能源开发、核燃料储备与生产、煤炭及煤电基地建设,扩大通道输送能力,改善互联互通条件,提供重大战略机遇。
2.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省能源发展带来潜在机遇。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要求能源发展方式从粗放式发展向提质增效转变,破解新常态下能源发展面临的传统能源产能过剩、可再生能源发展受限、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为此,国家要求煤电行业放缓建设节奏,积极开展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进行业整体脱困,3年内原则不批新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推动煤炭行业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带来新的机遇,为非化石能源发展提供新的市场空间。
3.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与布局将进一步提升我省战略地位。自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以来,河西地区新能源基地和陇东煤电基地开发建设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国家能源局批复实施《陇东能源基地开发规划》,为陇东地区煤炭、电力开发建设提升了政策空间。“十三五”时期,国家将进一步在能源布局上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倾斜,并支持我省开展新能源综合示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省在国家能源战略布局中的地位。
(二)面临的挑战。
1.传统能源的发展进一步受到约束。在能源消费由高速向中低速转变的过程中,受内外部市场消费水平降低等因素的影响,实现能源稳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压力不断增加;化石能源资源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受到一定约束,煤炭、煤电市场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
2.能源系统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对各类电源运行、用电方式和电力调度规则提出了更高要求,能源体系不协调的问题比较突出。风电、光电弃风弃光比较严重,火电出力下降,电网与电源之间的发展不相匹配。
3.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加大。省内电力系统灵活调节电源比例低,调峰能力不足,调度运行机制不合理,制约可再生能源大规模上网消纳。风电、光伏发电技术仍处于成长期,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降低上网电价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大规模风光电新能源开发与电网安全、输送消纳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协调,电网的输配电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4.企业经营困难对行业投资产生不利影响。煤电、新能源和煤炭行业近年来连续亏损,企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盈利能力弱,投资能力不足,影响我省能源产业规模的扩大。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坚持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发展方针,围绕我省稳增煤炭产量、稳增油气产能、稳增风光装机、强化能源消纳转化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电力外送的能源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扩大能源输转、储备能力,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产业升级,培育能源消费新模式,着力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增长,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发展。加强能源科技创新,突出新能源领域和煤炭清洁化利用先进成熟技术示范及推广应用,鼓励支持大型能源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二)坚持协调发展。加强能源系统协调,优化开发布局,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比例,合理把握项目建设节奏,实现各类能源协调发展以及能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坚持绿色发展。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比重,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和化解过剩产能,全面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形成科学合理的能源供给与消费结构。
(四)坚持开放发展。贯彻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发挥我省综合性能源资源丰富和国家能源输送战略通道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能源领域,深化与沿线地区和国家的合作,构建输入输出并举、电力送受两端利益共享,以及面向全国提供稳定、清洁、安全能源产品的发展格局。
(五)坚持共享发展。适应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务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分布式能源发展,显著提高能源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能源扶贫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重点谋划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能源发展重大工程。
三、战略定位
立足能源资源综合优势、能源产业基础和开发利用潜力,努力打造国家综合能源基地。
一个战略通道:国家重要的油、气、煤、电综合运输通道。
五个重要基地:河西新能源基地;陇东能源基地;中部地区石油储备基地;以兰州地区为重点的石油加工基地;以铀浓缩和乏燃料后处理为主的核燃料生产基地。
三个示范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就地消纳示范区;陇东煤炭油气等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
四、发展目标
(一)能源消费总量。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950万吨标准煤左右,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全社会用电量预计达到1450亿千瓦时;电煤消费达到4400万吨原煤,约占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的63%。
(二)能源生产与供应。河西新能源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陇东能源基地建设力争取得重要进展,炼油基地和核燃料生产基地地位明显提升,全省能源生产和供应能力建设、煤电一体化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传统能源跨区外送通道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实现能源供需自我平衡和规模化外送的重大跨越。到2020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1.05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产量7500万吨、原油产量1000万吨左右、天然气5亿立方米左右;电力装机规模达到5980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2530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600万千瓦)。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接近6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20%,天然气比重达到5%以上,煤炭和石油消费比重控制在70%以内,弃风、弃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新能源发电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3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17%。不同区域规模化风电场错时出力、风光互补、火水电共同参与、需求侧调控的调峰格局基本形成。
(四)城乡居民用能水平。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天然气普及率,实现天然气管网覆盖所有县市区及一半以上的乡镇,覆盖范围的城镇及近郊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气。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将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提升和机井通电工程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推进力度,提高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到2020年,培育形成一批综合型的能源开发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专栏2“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注:(1)[]内为五年累计值;(2)*为约束性指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
第三章能源发展布局
“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要紧紧围绕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依据区域分布特征和市场需求,优化发展布局,深入推进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和陇东地区煤电基地建设,加大新能源和传统能源资源开发力度,增强能源发展的整体协调性和供应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中部地区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统筹协调推进不同区域各具特色的能源开发、运输和加工利用,形成优势互补、输转通畅的能源发展格局。
一、河西新能源重点开发地区
河西走廊是全省乃至全国风能资源和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建设大型新能源基地的条件得天独厚,且煤炭资源勘探开发也有一定潜力。“十三五”时期,要合理利用区域内风、光资源,重点推动建设以风电、太阳能发电为核心的清洁能源示范区。在酒泉已形成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基础上,继续拓展风能资源观测评估的范围和精度,做好后续风电资源评价和项目储备。稳妥有序推进武威、金昌、张掖地区光电基地建设。继续深化完善太阳能热发电的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在敦煌、金塔等地区启动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力度,积极承接周边地区煤炭资源输入和综合利用。有序开发利用内陆河流域水能资源,加快推进玉门、肃南抽水蓄能电站前期论证工作。推进建立风、光、水、火及其他能源协同开发、优势互补的多能互补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探索高效、可靠、清洁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建成酒泉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逐步实现与中东部电网直流互联和大容量、远距离、高效率电能输送。围绕酒泉地区已形成的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促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聚焦新能源发电关键技术,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建设,形成辐射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产业集群。增强能源运输通道功能,加快武威等煤炭集疏运中心建设,增加煤炭资源储备周转能力。
二、陇东和东南部传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地区
这一地区包括陇东平凉、庆阳两市和东南部天水、陇南两市,其中陇东地区是鄂尔多斯国家能源战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凉、庆阳两市化石能源资源储量丰富,是全省煤炭资源赋存量最大的区域,勘探开发利用的前景广阔、潜力巨大,且具备风能资源开发建设的条件,建设煤电基地和能源综合示范区的条件优越。“十三五”时期,陇东地区要以建设国家大型能源基地为重点,加强煤炭、油气资源调查和勘查力度,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适度开发煤炭资源,重点做好在建项目建设,加快石油、天然气、风能资源开发,积极推进陇东电力外送通道工程前期工作,研究布局大型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促进煤炭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开采;统筹资源输出与就地转化,拓展煤电、石油等特色产业链,突出石油化工、煤电冶一体化发展,布局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型煤电化、石化产业聚集区。围绕形成向西南地区能源输送通道,进一步加强省内东部和东南部地区间能源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天水市、陇南市要承接煤炭资源异地转化利用,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推进形成清洁能源、生物能源和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格局。
三、中部和中南部能源消费集中地区
这一地区包括兰州、白银、定西中部三市和临夏、甘南中南部两州。围绕兰白核心经济区建设,发挥区域内能源消费总量大、大中型水火电配套和调峰电源富集的基础作用,以建设输电网和完善配电网为重点,支持“西翼”河西新能源基地和“东翼”陇东大型能源基地的发展,形成西联新疆、青海,东接宁夏、陕西的大容量主干输电网架,提升兰白区域性输配电枢纽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快大型煤矿改造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生产集约化水平,稳定煤炭生产规模;加强能源储备与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石油储备能力,完善调峰储气设施;加快煤层气、煤矸石资源开发利用,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结合采煤沉陷区土地治理和黄河上游生态保护,选择白银、甘南、临夏建设条件较稳定、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光伏发电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全面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通过市场机制扩大先进技术指标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先进设备在新增规模中的应用比例。利用水电、风电、光电开发建设条件,开展多能互补综合试验示范。
第四章重点任务
一、提升能源生产供应能力
(一)稳步推动煤炭开发。
1.按照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快煤炭清洁开发利用。着力推动实施《陇东能源基地开发总体规划》,继续加大找矿投入,到2020年陇东煤炭查明资源量达到1000亿吨,形成产能5000万吨。2017年之前重点开发宁正矿区,适度开发沙井子矿区、灵台矿区,稳定华亭矿区产能。“十三五”中后期扩大宁正矿区、沙井子矿区、灵台矿区产能,积极推进宁北矿区、罗川矿区和泾川矿区开发。按照减量置换原则建设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矿井和配套的洗选煤厂。对靖远、窑街等老矿区外围及深部开展勘查工作,为矿区后续开发提供资源保障,支持企业实施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支持国有老煤炭企业剥离办社会功能。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严控煤炭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特别是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要依法关闭退出。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组织、中央支持、分类处置”的原则,将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加快转变煤炭产业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从2016年开始,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建设的项目要按照减量置换原则办理核准手续;用3—5年时间,淘汰退出落后产能1000万吨左右。
3.按照园区化、循环化理念,积极推动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在环保容量和水资源供应允许条件下,有序推进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中低温干馏、低热值煤发电、合成氨等项目建设,打造长庆桥等综合性煤化工产业示范园。
4.统筹建设规范的煤炭专营市场和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实施煤炭清洁化利用,制定严格的民用煤炭质量地方标准,禁止不符合标准劣质散煤的销售和使用,在省内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低收入家庭清洁燃煤补贴制度,推广先进民用灶具,提高燃烧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建立健全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煤炭供应、储存、配送等环节环保监管。
(二)推进煤电集约高效发展。
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合理把控新增煤电建设和投产规模,加快煤电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促进煤电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根据电力外送和区内负荷增长需求,注重把握内用与外送,结合受端市场需求能力和外送通道工程进度,有序推进特高压配套调峰火电项目建设。结合全省电力供需形势及各地民生供热需求,严控煤电新增和总量规模,把控核准(在建)煤电机组建设投运时序。到2020年,争取使全省火电装机总规模达到2530万千瓦。全面实施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全省单机30万千瓦以上公用煤电机组、单机10万千瓦以上自备煤电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到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现役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同时,因厂制宜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供热改造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到2020年,全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20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空冷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5克/千瓦时。结合我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比大的电源结构特征,鼓励现役煤电机组实施调峰灵活性改造,提高系统调峰能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排放不达标机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经整改仍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和安全等要求的火电机组,予以关停淘汰。
(三)促进石油增储稳产。
稳定玉门油田产量,努力挖潜增效降能耗,提高原油采收率。加大陇东油区勘探开发力度,强化低渗透油气藏开发的技术改造与应用,拓展新的储量和产量增长区域,支持采用技术服务、工程承包等方式大力开发低品位资源。提高油田规模高效开发水平,建成千万吨级大油田。允许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多元投资,创新石油上游开发机制,力争2020年全省原油产量达到1000万吨左右。继续支持镇泾油田扩大产量,统筹协调陇东油区原油的开发利用,集中用于庆阳石化改扩建项目。
(四)大力推动天然气开发利用。
以陇东地区为重点,加快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步伐,采取抽采结合等方式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力度,开展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探开发试验工作。加快天然气管道沿线县城天然气利用工程,力争到2020年,天然气产量达到5亿立方米。
(五)加快国家石化工业基地和石油储备基地建设。
结合陇东地区原油产能建设,“十三五”时期启动实施庆阳石化600万吨/年炼油升级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将兰州石化搬迁改造项目纳入国家石化产业布局规划,争取平衡油气资源,落实兰州新区建设条件,推进兰州石化新区2000万吨/年原油、200万吨乙烯及100万吨芳烃项目的实施,建设西北地区重要的石油炼化基地。紧密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主要面向西部和境外市场,发展石化产品制造业。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商业石油储备,建立完善战略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能源储备体系,打造国家重要的石油储备基地。
(六)稳步推进核燃料储备生产基地建设。
依托已有的核工业基础、技术人才优势和核燃料循环体系,加大省内铀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加快四○四厂铀转化和五○四厂铀浓缩后续工程建设。
(七)加大农村沼气开发利用。
立足农村村落布局、农民需求以及养殖产业发展情况,结合各地城镇化、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以提纯压缩替代车用燃料、发电等高质利用为目标,开展大型沼气生产厂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沼气生物燃气年生产能力达到1.4亿立方米左右,努力为实现城乡生活燃气供给均等化提供保障。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坚持外送与就地消纳并重,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除民生热电和电力外送调峰火电外,不核准新建纯凝燃煤机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资源开发有序、企业投资有收益、电源出力有空间的发展局面。依托风光电项目开发,积极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建设区域性风光电设备质量检测中心。开展不同类型的电池储能试验示范工作,减少新能源出力波动、提高储能经济性。充分发挥西北电网内各省水电、火电资源配置优势和风光电发电的错时特性,提高调峰调频效率,集中解决新能源出力水平低的问题,推行辅助服务补偿,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电源与电网间、不同电源间协调发展。
(一)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
1.科学发展风电。加大全省风能资源详查力度,组织开展风电场资源评估和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重,建立适应风电发展的电力调度和运行机制,提高风资源利用效率,强化风电出力预测奖惩机制。根据消纳情况和国家政策,适时启动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电场项目;在落实消纳市场的基础上,规划论证河西地区其他风电基地;在风能资源丰富、距离负荷中心近、电网结构相对较强的白银、庆阳及甘肃矿区等地,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建设。积极推动定西、天水等地分散式风电场建设。结合风能资源配置,引进能源密集型产业和风电设备制造项目,完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链;在距离风电场较近的城镇,探索建设风光储联合示范工程,拓展风电就地消纳的途径。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
2.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依托河西及中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在利用既有输变电设施就近发展光伏发电、就近接入消纳的同时,扩大太阳能集中开发利用规模,协调光电场布局与电力送出通道规划与建设时序,有序推进敦煌、嘉峪关、高台等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增强风电和光电出力时段的互补性,适当平衡风力发电的间歇性。在河西走廊西端敦煌、金塔等光热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建设光热发电基地,加强光热发电在城市供暖等方面的系统化应用。深入实施光伏进万家工程,利用工厂企业、物流中心、学校、医院、车站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屋顶可利用面积,开展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增强分布式光伏发展利用的规范和有序性。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积极探索光伏扶贫模式,不断增加贫困户收入。通过竞争方式配置资源,不断引入光伏发电先进技术与设备制造项目,提高光伏产业整体竞争力。全面推进敦煌、武威、金昌等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创建新能源使用比例高、电源建设与电网调度协调发展、各具特色的示范模式,促进区域内煤电使用比例大幅下降,实现新能源智能调度、友好接入。到2020年,全省光伏装机达到1100万千瓦。
3.稳步有序推进水电开发。深入论证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功能定位、库区淹没、移民和征地损失、社会稳定性影响、生态影响等问题,坚持推进多级(四级)低坝开发方案。坚持生态优先,在进一步研究论证玉门、肃南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及时启动建设。加强水电资源开发的规划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水电项目,严格水电建设程序管理和运行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减少对库区周边建筑物危害;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到2020年,力争水电装机达到950万千瓦左右。专栏8“十三五”时期开展前期工作或推动开工的水电项目黄河黑山峡河段红山峡水电站项目、黄河黑山峡河段五佛水电站项目、黄河黑山峡河段小观音水电站项目、玉门昌马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肃南大孤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张掖盘道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4.积极发展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加快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在天水市和定西市等一些有资源优势的地区,创建一批以地热供暖为主的示范基地、示范小区;建立健全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体系,为地热能开发利用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科学开发、引进、种植与甘肃气候环境条件相适宜的能源作物,适度发展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和生物质直燃发电。积极推进庄浪、玉门、迭部等绿色能源示范县(市)、乡镇建设,力争通渭、清水等县区列入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全面提升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原标题: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