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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众筹首例4天预约募资160万 融资模式仍需探索
日期:2014-03-0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招商新能源集团旗下的联合光伏携手国电光伏和众筹网,以网络众筹方式在深圳前海新区开发太阳能电站项目,总募金额才1000万,认购份额却达到10万元/份,而且每人限购一份,发行4天后(截止到3月6日),预约金额达160万元。
 
  不过这样一种全新筹资模式因自身周期特点和现有行业环境都与传统理财产品有着很大不同,能看到一方面是金融的创新,但另一方面潜在风险让更多光伏企业持观望态度,某光伏上市公司一位高层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众筹)对项目发展并不是一个最佳方式”。
 
  光伏行业高级分析师顾理旻对此认为,“在缺乏运营记录的情况下,这种融资方式在很长一个时间内会处于摸索阶段”。
 
  2013年中国清洁能源方面的投资为613亿美元,其中太阳能光伏项目吸引了312亿美元的新投资,较2011年飙升80%。
 
  在中国,光伏企业缺钱成为常态,同时欠债也是一种常态,现在网络众筹这种方式更多像把“双刃剑”。
 
  此次,联合光伏携手国电光伏和众筹网发起的太阳能电站项目中,众筹网负责资金筹集、认购人资格审核、协议文件签署,协助并负责向用户推广这种模式,而国电光伏将全程负责电站的施工建设。
 
  传统理财产品一般通过银行或基金公司来发售,但普益财富理财分析师叶林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银行理财产品一般都会选择比较稳的项目”。
 
  从这个方面来说,此次联合光伏选择众筹方式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
 
  网络众筹较为成功的案例是2013年被美国《快公司》杂志评选为能源领域十家最具创新力公司之一的马赛克,自2011年5月成立以来,主要通过网络众筹方式已经募集超过600万美元,为18MW多的个人屋顶光伏项目提供了融资服务。
 
  即便如此,众筹这种模式仍存在较大风险,对发起者和投资者同样存在。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建刚认为,国内法律对“非法集资”缺少明确的规定,众筹更加没有法律来界定,这意味着非法集资和众筹只有一墙之隔,最终还要看相关部门对这个事情的态度。“对个人投资者也存在风险,市场风险的控制、合法权益的保证等都是众筹尤其是网络众筹这种方式需要警惕的。”
 
  不过,在这种风险下,仍有光伏企业争做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侯生中日前对媒体称,其公司已经在探索这种模式。
 
  联合光伏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原在接受《东方早报》报道是更是称,类似的光伏融资模式很快会在全国铺开,“第一波在深圳的前海;第二波将在上海,时间大致在5月到7月;第三波将在全国铺开,时间是今年下半年”。
 
  类似的网络众筹方式相对传统筹资方式的成本来说无疑是极具优势的,而且联合光伏8%~12%的(预期)投资回报率,对个人投资者来说也极具吸引力。
 
  但光伏项目一般20年左右的周期特点,让其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
 
  上述光伏上市公司高层也对记者表示,“这种方式可能的风险主要是面临投资者全面赎回的时候,而项目又没有执行完成,这样对企业的资金来说会有个短暂的高峰压力,不过这也是融资的一个方式”。
 
  顾理旻补充道,“依靠补贴生存的行业本身有风险,另外在缺少运营机构的情况下,个人认为要更进一步做成有固定收益的项目是存疑的。”上述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网络众筹的方式对光伏项目融资来说不会有很大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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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经网作者:戴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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