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依据“三区三州”相关能源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深度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在深度贫困地区优先布局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和安排资金,促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同时,要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光伏扶贫工程。
资料图:光伏扶贫工程(图片来源:互联网)
《方案》写明,要优先规划布局能源开发项目。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各能源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调整以及和省级能源规划的衔接中,把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摆上更重要的位置,科学合理确定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发展思路,明确未来三年的目标和任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类能源项目优先在深度贫困地区布局建设。同时,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专项能源规划批复工作,在规范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秩序的基础上,促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资源的优先开发、转化、利用。
《方案》指出,要优先推动建设能源项目。推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各能源专项规划中已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开发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投产。重点推进在“三区三州”规划建设的重大水电项目,包括已开工的叶巴滩、白鹤滩、巴塘、硬梁包4座水电站,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拉哇、两家人、卡拉、牙根一级、孟底沟、金川、巴拉、林芝等8座水电站,总装机3110万千瓦。加快推进甘肃通渭风电基地、四川凉山风电基地建设。督促相关省(区)将风电、光伏建设规模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到2020年,四川、云南、西藏、青海风电装机累计并网容量分别达到500万、1200万、20万、200万千瓦。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批复和项目核准工作,促进深度贫困地区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青藏油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建设南疆天然气管线乌什支线。加强深度贫困地区电网建设,加快建设藏中和昌都联网工程、拉萨至灵芝铁路供电工程,研究推进建设阿里与藏区主网互联工程,新疆电网进一步向南疆延伸,完善西部水电基地外送通道建设,确保西藏水电开发与消纳。对国家能源局办理的涉及深度贫困地区能源项目审批核准事项,要优先尽快办理,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前置条件。
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光伏扶贫工程
在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光伏扶贫工程方面,《方案》强调,一方面,光伏扶贫规模优先向深度贫困地区安排。在下达“十三五”光伏扶贫规模计划时,对《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附表中的深度贫困县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支持“三区三州”因地制宜、按照相关政策建设光伏扶贫项目。另一方面,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项目补贴发放及电网接入。配合财政部做好保障光伏扶贫项目补贴优先发放相关工作,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光伏扶贫项目补贴及时到位。结合农网改造工程,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光伏扶贫项目电网接入,督促电网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加快并网进度。
原标题: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将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