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印发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安徽、宁夏、山西、河北、甘肃、青海等省份三十余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计划利用6年时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光伏扶贫持续升温,覆盖范围和影响力逐步扩大。
在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看来,光伏扶贫是解决农村“无业可扶、无力脱贫”问题的最佳途径。日前,河北、山西、内蒙古等8省份相继公布,将2017年新增光伏建设指标全部用于光伏扶贫。新疆也下发关于抓紧编制报送“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的通知,引导和鼓励建设村级扶贫电站。
然而,“牵扯面广、线头较多”的光伏富农不可能一蹴而就。光伏扶贫涉及地方政府、扶贫办、能源、财政等多个职能管理部门,仅在融资模式上就存在企业垫资、政策性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的组合取舍问题。从光伏扶贫项目的规划建设到扶贫款项精准落入贫困户的钱包,需要大量督导协调工作。克服本位主义、部门利益的掣肘层层落实,才能真正让光伏扶贫成为造福农村贫困人口的利器。
与此同时,农村能源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也在制约着光伏富农的成效。例如,当前农村电网容量较小,限制了户用光伏在农村进一步扩大市场的进程。鉴于此,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将进一步拓宽户用光伏的发展空间,进而让光伏发电给农村、农民带来更多红利。
但是,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蒙永胜表示,光伏扶贫可为产业脱贫、社会兜底提供有效支撑,但应防止“一拥而上”,加剧产能过剩。
专家及业内人士建议,可从四个方面推动光伏扶贫“健康壮大”。首先,加强顶层设计,有序铺开光伏扶贫项目。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计划,按电源接入条件制订接入方案,与相关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进度相协调。
其次,多方协调促进光伏扶贫电量消纳,努力扩展区内电力消费市场,鼓励扶贫光伏参与“电力援疆+市场化外送”“新能源替代自备燃煤火电发电”“新能源参与电采暖”等市场化交易。
再次,加快电力外输及配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目前,准东-皖南±1100工程、南疆750千伏骨干网架两项电网工程正加快建设。另外,新疆至巴基斯坦电力廊道建设已启动前期工作,未来新疆与周边国家电力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或将为光伏消纳提供新的市场空间。
最后,电力部门要把好项目验收关,防止部分企业借“扶贫帽子”加剧光伏产能过剩;同时建立后期运维管护机制,在“光伏村”加强日常维护宣传,确保扶贫电站达到预期使用年限和收益效果。
原标题:扶贫好帮手,光伏助推新能源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