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电量稳步增长
2017年,全国共计发电6495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9%,增速比上年加快0.4个百分点,近两年增速均在5.0%以上。发电量从2012年的约5.0万亿千瓦时到2017年的近6.5万亿千瓦时,实现了年均增长5.4%的稳步发展。
分地区看,发电情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中西部电力资源较丰富地区的发电量和电力外输量均增长较快。近年,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合理规划电力资源富集地区发电量外送,加速推进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与上年相比,2017年发电量增长10%以上的地区有6个,集中在中西部,即宁夏、青海、内蒙古、山西、甘肃和新疆,其发电量分别增长20.7%、13.3%、12.3%、11.4%、11.1%和10.7%,外输电量分别增长37.1%、64.1%、13.9%、16.5%、38.8%和22.0%。
二是经济总量前列地区发电量也排位在前。山东、江苏、广东发电量位列前三,分别为5161、4915和4503亿千瓦时,主要是因为经济发展带来了较高的用电需求。
三是东部地区电力需求较集中。2017年,需要从本地区以外调入电量的地区有15个,其中净调入电量在五百亿千瓦时以上的7个地区多集中在东部地区,为广东、江苏、浙江、河北、北京、上海、山东。
二、传统能源发电稳定增长,新能源发电快速增长
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煤改电、煤改气、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发电和加快分布式发电建设等各项政策的推动下,在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坚持发展非煤能源发电与煤电清洁高效有序利用并举,坚持节能减排的发展原则下,电力发展呈现出以火电、水电等传统能源发电为基础,以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为代表的新型能源发电快速发展的态势。
(一)火电增长较平稳,所占比重逐年下降。
2017年,火力发电量4662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1%,增速慢于清洁能源发电增长速度;与2012年相比,火力发电量增加7699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7%。2012年以来火电占全部发电量比重逐步下降,2017年为71.8%,比2012年下降6.3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山东、江苏、内蒙古、广东火力发电量分列前四位,分别为4914、4530、3750、3329亿千瓦时;火电比重在90%以上的地区有天津、上海、北京、山东、安徽、河南、江苏、山西8个地区,其中北京基本为燃气发电,天津、上海燃气发电占火电比重在六分之一左右,其余地区多为燃煤发电,电源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水电略有增长。
2017年,水力发电量1189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0.5%;与2012年相比,水力发电量增加3177亿千瓦时,年均增长6.4%。2017年水电增速放缓主要是受降水量大幅下降、来水差影响,2016年平均降水量730毫米,为历史最多,2017年仅为641毫米。
分地区看,四川、云南、湖北水力发电量分列前三位,均超过1000亿千瓦时,分别为3041、2493、1499亿千瓦时,比上年分别增长6.6%、9.4%和6.3%,三个地区约占全国水力发电量的六成。这主要得益于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开发政策的实施,特别是金沙江中下游、雅砻江、大渡河等水电基地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
(三)核电增长较快。
我国核电技术快速发展,特别是“华龙1号”的自主研制成功,标志着我国完成核电技术的自主创新,我国核电迈向国际市场,进入新的阶段。2017年,核能发电量248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6.3%;与2012年相比,核能发电量增加1507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0.6%。
分地区看,核电生产集中在东南沿海的浙江、福建和广东,三个地区占全国核能发电量的四分之三。
(四)风电快速增长。
2017年,风力发电量295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4.4%,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类型电源。风电的快速发展,是建立在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行业管理逐步完善,以及相关补贴政策出台落实的基础之上,得益于加快开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能资源、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就地消纳利用的建设布局。
分地区看,内蒙古是我国最重要的风电基地,2017年其风力发电量为551亿千瓦时,接近全国的五分之一。此外,风力发电量超过200亿千瓦时的地区还有新疆和河北,分别为289、258亿千瓦时;上海、四川风力发电量比上年增长超过100%,分别增长148.3%、111.2%。
(五)太阳能发电高速增长。
2017年,太阳能发电量96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7.1%。太阳能发电的高速发展,是基于我国光伏发电技术进步迅速、成本和价格不断下降,以及光伏设备制造产业化不断发展的基础之上,并得益于光伏产业政策体系的建立,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光伏+”应用和光伏扶贫的大力推广,极大地推动了太阳能发电的发展。
分地区看,太阳能发电最多的三个地区是内蒙古、青海、新疆,分别为114、113和110亿千瓦时;增速超过100%的地区有14个,其中天津、湖南、贵州的增速超过400%。
附注
1.统计范围
发电量数据统计口径为全部工业企业。
2.资料来源
电力外输量、电力外调入量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降水量数据来自国家气象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局。
原标题:统计局:2017年太阳能发电量967亿千瓦时 增长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