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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门:推进屋顶智能光伏应用 建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
日期:2018-04-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ufe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工信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由住建部牵头,开展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应用示范。推进居民屋顶智能光伏应用,形成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
 
计划提出,要以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为目标,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按计划,到2020年,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
 
计划提出,在有条件城镇建筑屋顶(政府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厂矿建筑、设施建筑等),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或引入社会资本出租屋顶、EMC节能服务合同管理等多种商业模式,建设独立的“就地消纳”分布式建筑屋顶光伏电站和建筑光伏一体化电站,促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发展。
 
在光照资源优良、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好的城镇和农村地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等渠道,统筹推进居民屋顶智能光伏应用,形成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积极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小型建筑、独立农舍推广“光伏取代燃煤取暖”技术应用。
 
计划要求,在加大资金投入方面,要发挥光伏产业市场化运营充分特点,支持建立智能光伏领域产业发展基金,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形成合作、开放、创新氛围,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多方资本促进智能光伏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中央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等渠道,推动相关资源集约化整合和精准投放,加大对智能光伏产业扶持力度。

原标题:6部门:推进屋顶智能光伏应用 建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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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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