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晚间公告,近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与公司,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阿坝州投资建设民族地区环境友好型、土地资源节约型高效率光伏电站项目,共同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核心示范基地,达成合作事宜,签署了《阿坝州太阳能高效光伏发电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阿坝州政府授权州国资委与公司及公司相关方共同在阿坝州境内设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作为业主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州国资委以资源补偿方式入股,持有合资公司10%的股份,并享有相应的收益权,公司及公司相关方持有合资公司90%的股份。太阳能高效光伏电站项目规模初步规划为3GW,项目建设开发方式为:整体规划、示范先行、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