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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 明确2018年不再下达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指标
日期:2018-06-1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nn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关于发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的紧急通知》,明确2018年我省不再下达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指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关于发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的紧急通知》,明确2018年我省不再下达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各地暂缓备案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利用普通分布式光伏指标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市县,慎重推进光伏项目。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5月31日印发通知,要求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今年全国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等。同时要求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据了解,我省自行管理“十三五”时期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根据能源规划、市场消纳等条件有序建设。按照海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国家能源局2017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将我省列为橙色地区。考虑今年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仅第一季度已达768.5万千瓦,存在5月31日前投产的分布式光伏装机已超过1000万千瓦的可能。鉴此,我省5月31日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无法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不能享受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的风险。 

《通知》要求,今年我省不再下达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各地暂缓备案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待省发改委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后,按照国家下达的规模统一开展竞争性配置。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纳入规模管理后方可开工建设。各地可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通知详情见:琼发改体改[2018]801号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的紧急通知

原标题:海南发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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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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