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了“防止印度本国的太阳能工业基础遭受侵蚀”,当地时间7月16日,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作出终裁。
为了“防止印度本国的太阳能工业基础遭受侵蚀”,当地时间7月16日,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作出终裁。根据印度贸易救济总局(DGTR)官网公告,贸易救济总局建议对进口电池片及组件征收两年的保障措施税,税率为第一年25%,次年上半年20%,次年下半年15%。由于除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单独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3%,合计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9%,因此得以豁免,例如泰国、越南、菲律宾等。
为了“防止印度本国的太阳能工业基础遭受侵蚀”,当地时间7月16日,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作出终裁。根据印度贸易救济总局(DGTR)官网公告,贸易救济总局建议对进口电池片及组件征收两年的保障措施税,税率为第一年25%,次年上半年20%,次年下半年15%。由于除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单独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3%,合计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9%,因此得以豁免,例如泰国、越南、菲律宾等。
为了“防止印度本国的太阳能工业基础遭受侵蚀”,当地时间7月16日,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作出终裁。根据印度贸易救济总局(DGTR)官网公告,贸易救济总局建议对进口电池片及组件征收两年的保障措施税,税率为第一年25%,次年上半年20%,次年下半年15%。由于除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单独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3%,合计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9%,因此得以豁免,例如泰国、越南、菲律宾等。
为了“防止印度本国的太阳能工业基础遭受侵蚀”,当地时间7月16日,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作出终裁。根据印度贸易救济总局(DGTR)官网公告,贸易救济总局建议对进口电池片及组件征收两年的保障措施税,税率为第一年25%,次年上半年20%,次年下半年15%。由于除中国和马来西亚以外的发展中国家单独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3%,合计对印出口不超过印度总进口的9%,因此得以豁免,例如泰国、越南、菲律宾等。
2017年,中国是印度最大的光伏组件供应国,印度也是中国最大的海外市场。去年全年,中国出口印度的组件总量达到9.46GW(1GW=1000MW),占出口总量的25%左右。截至目前,保障措施税尚未正式开征,须在常务委员会(Standing Board)同意,且印度财政部发布征税令之后开始执行。若最终实施,保障措施税无疑将成为一把双刃剑,无论对中国出口商还是印度本土的安装商和进口商来说,都将是一记打击。
印度拥有宏伟的太阳能发展目标,计划到2022年装机总量达到100GW。但截至去年底,该国累计光伏装机仅约20GW,距离莫迪雄心勃勃的目标依然有不小的距离。相比之下,由于本土制造业发展相对落后,印度国内的既有内需供应不足,完成上述装机计划需要借助国际产能。
PVInvolink数据显示,印度本土的现有电池片产能,加上未受印度保障措施影响的越南、泰国的产能总和,整体要满足每年超过10GW组件需求仍是远远不及。相反,防卫性关税的实施,对于可能只会带来垫高电站建设成本,或是组件效率降低的负面因素。
“两年目标征税,首先是要保护印度本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并非市场化手段,是一个比较自私的行为。”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张森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机电商会曾在美国、欧盟、土耳其、澳大利亚等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期间积极组织中国光伏企业应诉和抗辩。据张森介绍,印度保障措施调查提出了终裁、裁决出了税率,但不管是还未开征的空档期还是假设未来开始征税,中方都可以在中国商务部领导下进行磋商谈判。
“在此期间,我们也会组织国内企业和印度的进口商游说当地政府。印度本国很有强大的产品需求和宏伟的新能源发展目标,需要中国廉价又优质的光伏组件。”张森认为,对印度进口商来说,保障措施税无形中增加了建造光伏电站的成本,对印度光伏行业的整体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
在印度国内,由于带来了额外成本,光伏保障措施案遭到了诸多质疑,被称为对项目开发商而言“非常有害的”、“弄巧成拙”的做法。
印度对进口光伏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始于2017年12月。当地时间12月19日,印度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依据印度光伏生产商协会的申请对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包括晶体硅电池及组件和薄膜电池及组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中国国内立即启动抗辩,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于去年12月22日公告各利益相关方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向调查机关提交评论意见。机电商会于当年12月27日召开应诉协调会,并组织56家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
今年1月5日,印方做出该案初裁,印度保障措施总局向印度中央政府提出临时措施建议,即对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征收70%的从价税作为临时保障措施税,为期200天。
历史上,印度曾屡次宣称将对进口光伏产品进行双反。2012年11月23日,印度反倾销局对外宣布其根据印度太阳能生产商协会申请,决定对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北、马来西亚和美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5月22日,印度商工部就该案发布终裁,并建议征收0.11美元至0.81美元每瓦的反倾销税。最终,印度财政部选择不执行印度商工部的裁决,此番印度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无税结案。2017年7月,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今年3月,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决定终止上述反倾销调查。
以“限规模、降电价、降补贴”为重点的中国“531”光伏新政出台后,国内需求下滑,光伏企业对海外市场的需求明显加强。印度提出的保障措施税对国内光伏企业的发展提出了又一道挑战。对此,张森建议,未来中国光伏企业和中国在海外做总包的建设企业抱团出海,一起开拓“一带一路”沿线、拉丁美洲、非洲等光照资源好、市场前景大、对光伏需求旺盛的市场,从多元化的市场以多元化的光伏产品寻求突破口。
原标题: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终裁,但对莫迪的宏大计划而言或弄巧成拙
印度拥有宏伟的太阳能发展目标,计划到2022年装机总量达到100GW。但截至去年底,该国累计光伏装机仅约20GW,距离莫迪雄心勃勃的目标依然有不小的距离。相比之下,由于本土制造业发展相对落后,印度国内的既有内需供应不足,完成上述装机计划需要借助国际产能。
PVInvolink数据显示,印度本土的现有电池片产能,加上未受印度保障措施影响的越南、泰国的产能总和,整体要满足每年超过10GW组件需求仍是远远不及。相反,防卫性关税的实施,对于可能只会带来垫高电站建设成本,或是组件效率降低的负面因素。
“两年目标征税,首先是要保护印度本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并非市场化手段,是一个比较自私的行为。”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长张森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机电商会曾在美国、欧盟、土耳其、澳大利亚等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期间积极组织中国光伏企业应诉和抗辩。据张森介绍,印度保障措施调查提出了终裁、裁决出了税率,但不管是还未开征的空档期还是假设未来开始征税,中方都可以在中国商务部领导下进行磋商谈判。
“在此期间,我们也会组织国内企业和印度的进口商游说当地政府。印度本国很有强大的产品需求和宏伟的新能源发展目标,需要中国廉价又优质的光伏组件。”张森认为,对印度进口商来说,保障措施税无形中增加了建造光伏电站的成本,对印度光伏行业的整体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
在印度国内,由于带来了额外成本,光伏保障措施案遭到了诸多质疑,被称为对项目开发商而言“非常有害的”、“弄巧成拙”的做法。
印度对进口光伏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始于2017年12月。当地时间12月19日,印度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依据印度光伏生产商协会的申请对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包括晶体硅电池及组件和薄膜电池及组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中国国内立即启动抗辩,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于去年12月22日公告各利益相关方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向调查机关提交评论意见。机电商会于当年12月27日召开应诉协调会,并组织56家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
今年1月5日,印方做出该案初裁,印度保障措施总局向印度中央政府提出临时措施建议,即对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征收70%的从价税作为临时保障措施税,为期200天。
历史上,印度曾屡次宣称将对进口光伏产品进行双反。2012年11月23日,印度反倾销局对外宣布其根据印度太阳能生产商协会申请,决定对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北、马来西亚和美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5月22日,印度商工部就该案发布终裁,并建议征收0.11美元至0.81美元每瓦的反倾销税。最终,印度财政部选择不执行印度商工部的裁决,此番印度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无税结案。2017年7月,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今年3月,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决定终止上述反倾销调查。
以“限规模、降电价、降补贴”为重点的中国“531”光伏新政出台后,国内需求下滑,光伏企业对海外市场的需求明显加强。印度提出的保障措施税对国内光伏企业的发展提出了又一道挑战。对此,张森建议,未来中国光伏企业和中国在海外做总包的建设企业抱团出海,一起开拓“一带一路”沿线、拉丁美洲、非洲等光照资源好、市场前景大、对光伏需求旺盛的市场,从多元化的市场以多元化的光伏产品寻求突破口。
原标题:印度光伏保障措施案终裁,但对莫迪的宏大计划而言或弄巧成拙